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2 毫秒
1.
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履行。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有一项非常特殊的法律制度,即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的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者的权利主体、构成要件、立法目的各不相同,但彼此间又相互联系。在这三种权利产生矛盾和冲突时,只能依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情况来决定支持哪一种抗辩权。 相似文献
2.
程宗璋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1(1):78-82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有偿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自我补救权利,它在许多大陆法国家的民法或债务法中均有体现.我国新<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及其适用条件,使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一同构成合同履行抗辩权,完善了我国的合同履行制度.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中止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但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切实注意其法律特征和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3.
郭连珩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3):93-96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除了已明确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外,必须确立异时履行拒绝权,将后履行拒绝权与先履行拒绝权包括在内,由此涉及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具有牵连性和对价性,并且适用于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分别属于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主债务和从债务、可分之债和连带之债的不同情况,当事人的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都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关于不安抗辩权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史振郭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41-46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新的重要的合同履行制度,目的在于防止合同纠纷、合同欺诈保护先履行方向的合法权益。本文着重对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权利行使的限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适当担保”、“合理期限”以及预期违约制度等重要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何婧凡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3,(5):59-61
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在既吸收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又继承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但其规范存在很多歧义,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研究。不安抗辩权具有暂时性,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中,其抗辩事由具有法定性,其行使要同时具备四个要件。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应该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不安事由"的举证程度以及中止履行的范围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债权、鼓励交易、促进市场经济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决我国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瓶颈”问题,我们应该建立统一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同时完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司法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7.
王庆军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7(1):1-4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全新的合同履行制度,它既借鉴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规定的精华,也吸收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合理性。其构成要件有四条,即:要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具有对价关系的两项债务;合同的履行要有先后顺序;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法定情形;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法定情形须出现在合同成立后。它的法律效力为中止履行合同,恢复履行或解除合同,但权利人应负有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不安抗辩权应注意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时的证据收集;注意“合理期限”的界定与适用;注意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竞合。 相似文献
8.
王年生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两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使用须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的债务须因同一双务活动而发生且具有对价关系;债务已届清偿期,行使抗辩权的一方无先行履行债务的义务;双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方须有相对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确切证据 相似文献
9.
抗辩权是确保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得以正确履行合同,维护交易秩序的一项制度,对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异同作了一个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涂岩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4):32-34
双务合同具有双方当事人对待履行的性质,双方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对等性,防止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抗辩权制度从法律上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合同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效率违约制度是以理查德.A.皮斯纳为代表的美国经济分析法学派提出的一种违约理论,鼓励人们在违约收益大于履约收益的情况下违约,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我国合同法恪守大陆法系"契约必须得到遵守"的传统,没有引入效率违约,违约责任的首选方式是实际履行,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困境。本文通过对效率违约制度的介绍,探究效率违约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分析在我国建立效率违约制度的可行性,希望我国合同法修改时能引进效率违约制度,从而促进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统一合同法引入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对代位权的行使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对于代位权的行使效力问题争议颇大。如果从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属、对当事人的效力和既判力范围等几个方面对代位权的行使效力进行分析,直接受偿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张峰振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3(4):91-94
在应松年教授主持制订的《行政程序法(试拟稿)》中关于行政合同之规定,实际上蕴涵了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状是行政合同的可能性,而学界对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状的性质认识并不一致。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状是否是行政合同以及应否纳入立法调控视野,必须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在内部行政执法责任状中,有的是行政合同,有的则是借助了合同外形的内部行政命令。 相似文献
14.
孙冬梅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25-26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违约金是指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就其性质而言,是对特定违约形态下违约损害赔偿的预先约定。定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为担保合同的成立、生效或者履行,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违约金与定金从概念上看,它们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本文试图通过对它们各自内容的阐述,以说明它们之间存有的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5.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79-84
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实施十年来,基础教育师资水平低下、高素质教师匮乏的突出问题得以缓解,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免费师范生违约容易、解约受阻和免费教育实践中相关方矛盾等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分析违约事件,厘清违约、解约和矛盾问题并究其成因,进而对免费教育政策进行法理分析,为免费师范生退出机制的建立提供法理依据,对免费师范生退出机制的建立给予实施建议,以便于改进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 相似文献
16.
17.
违约责任制度作为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8.
根据合同漏洞形成的原因,可以大体上将默认规则分为两类:多数的默认规则和惩罚性默认规则。只有法律经济学的进路可以更好地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关于确立默认规则的规范性学说。从实证的角度考察,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立法上的默认规则,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司法上的默认规则,但是它们至今仍没有引起我国理论界的普遍重视。 相似文献
19.
田昌秀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1(1):83-84
违约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原则上不应纳入违约责任予以赔偿,但基于合同的目的及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应明确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20.
刘玮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7(4):25-27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的一大进步.它对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依据代位权的相关理论.应当正确理解我国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及其客体、构成要件、性质、行使效力等.肯定我国代位权制度的进步意义并分析其不足.从而提出将来我国代位权制度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