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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18 毫秒
1.
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介入时间可以从以前的事后监督变为以给予“检察建议”的方式随时介入;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范围也不再限定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拓展到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案外人利益的案件以及审判人员在调解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颠倒是非等违法行为的案件;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形式也可以拓展到三种,即抗诉再审形式、再审检察建议以及一般检察建议的形式。  相似文献   

2.
《太原大学学报》2017,(4):25-28
当前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内容依旧不完整,在实务中依旧存在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范围不够明确与全面,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的内容缺乏有效监督途径,检察院启动检察建议的条件不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调查取证规范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应明晰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范围,明晰检察监督的介入时间,明晰地方各级检察院调解检察监督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民事检察制度之具体运用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检察监督制度,限制了检察权在民事诉讼领域的有效行使,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及保证诉讼公正的要求.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拓宽检察监督的范围,增加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  相似文献   

4.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监督过程中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和办案模式.由于司法实践中对检察和解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认识不一,导致这一制度不能充分发挥其定分止争的价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息诉和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具有充分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是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检察环节的充分体现.今后应当从规范体系、工作机制、评价体系等方面对民事检察和解制度进行构建,使其在多元化监督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监督过程中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和办案模式。由于司法实践中对检察和解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认识不一,导致这一制度不能充分发挥其定分止争的价值,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息诉和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具有充分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是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检察环节的充分体现。今后应当从规范体系、工作机制、评价体系等方面对民事检察和解制度进行构建,使其在多元化监督格局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于伟 《华章》2012,(18)
我国的立法缺失与司法依据之间有冲突,导致我国民事检查的监督范围小、监督方式很单调、民事检察制度发展很缓慢.修改《民事诉讼法》能够有效推进我们的民事检查制度,但是我国还没有构建系统的民事检察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7.
由于现行立法的模糊及最高法的限制性司法解释,使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一度陷入瓶颈。民诉法修正案将执行监督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使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权有法可依,对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范围和方式,提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范围应不受限制;监督方式以抗诉和检察建议为主要方式;对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要进行深度参与。  相似文献   

8.
《太原大学学报》2017,(5):27-30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建立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种法律监督的新制度,学界与实务界首先讨论的便是制度目的,其争议核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否包括"执行难"。从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历史的重述,"执行乱"与"执行难"类型区分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解决执行难的实际效果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不同于民事执行的目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该聚焦"执行乱"。  相似文献   

9.
民事检察监督的路径问题成为当前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之一。现行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上级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强制启动再审程序的民事检察监督模式决定了基层检察院缺乏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定依据。然而检察机关在我国宪政体系中的职责和司法现实需要将基层民事检察监督路径问题逐步推至公众关注的视野。基于尊重当事人权利、尊重法院独立审判以及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原则,基层检察机关对第一审程序、生效裁判文书、民事执行活动以及解纷息诉方面均可以适当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0.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有错误的裁判进行抗诉与诉讼的不确定性原理并无相悖.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也不必然造成对审判权独立行使的损害、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干预和对民事诉讼平等对抗性的破坏.因此,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存在是合理的.当然,它还不尽科学和完善,需要实现民事检察监督的新变革;拓展民事检察监督的新天地.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具有事后监督、抗诉无期限、无条件启动再审等特点。但由于立法上的粗略,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是:缩小民事检察监督的受案范围,人民检察院将主要精力放在涉及公权的民事案件上,而对于涉及私权的一般民事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赋予人民检察院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更多的监督方式和权力;加大对审判人员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12.
新民事诉讼法首次将"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情形作为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提起抗诉的事由之一。检察机关应当在正确把握新证据的本质、分类、要件,并综合考虑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环境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新证据启动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13.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特别程序突破性地为刑事和解开辟了新的进路.界定适用和解特别程序的案件范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利益,但该范围目前还不清晰,因为该特别程序在《刑事诉讼法》、《公安部规定》层面上存在正当解释和合法适用的问题,包括“民间纠纷”、量刑幅度类别、例外条款的理解和《公安部规定》排除式规定的商榷.实际上,《公安部规定》对《刑事诉讼法》具有排斥性,与该特别程序的包容性不符.  相似文献   

14.
《民诉法解释》第174条第2款突破现行《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将民事拘传制度之适用主体延伸至原告。此规定乃我国民事诉讼国家干预主义之"特色"体现,与民事诉讼解决私权纠纷之特质相差甚远。民事拘传适用于特定原告可谓对当事人处分权的粗暴干预,于立法规定,于法理,其存在正当性都极其值得商榷,而且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司法实践适用效果亦是不佳。拘传被告制度亟待完善解决,拘传原告制度更是无用武之地。原告缺席情形之下的处理应结合实践并本着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重新考量,摆正法院地位,完善缺席审判制度。  相似文献   

15.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刑事诉讼法》相应进行重要调整,特别是以自行侦查权、机动侦查权、补充侦查权架构而成的检察侦查权体系被赋予全新的外延。检察侦查权的结构变动带来与公安侦查权、监察调查权间的关系变化和相互衔接,对检察侦查权的权力运行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在对侦查概念和检察侦查权的调整予以规范解读的基础上,有必要以全新的思路审视传统检察侦查权的职能定位,传统工具主义论已经不利于其未来发展。在检察侦查与公安侦查、监察调查的权力交涉中,可能会引发权力界限不清进而导致案件管辖不明晰、权力制约出现乏力与行权受阻乃至运行效果不佳等实践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应当站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上,重塑侦查运行理念,优化权力间的衔接机制,在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凸显制约职能,厘清权力的运行范围与流程定位,最终实现检察侦查权在新的制度框架下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6.
作为我国本土有效的纠纷解决之道和优秀法律文化传统,调解的精髓在于在维持当事人关系和谐的前提下实现实质正义.而在当今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之下,充分发挥调解精髓的关键在于民主调解.因此,新时期民事诉讼法改革中,如何做到使当事人程序权利得以充分保障,又坚持调解的民主与真实原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对坚持调解真实原则的分析,涉及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解读,关键在于对“真实”二字准确而灵活的把握;对于尚未确立于调解制度中的民主原则的引入,则更多是从法社会学和法律文化角度去证明其融入法院调解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是“公共利益”实体范围在部门行政法的首次展开。比较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模式发现:我国公共利益的实体范围的界定,采用了过于原则的“列举方式”,列举具体情形不够详尽;部分内涵和外延超越了公共利益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危旧房改追”的纳入方面;公益优先的立法精神,与物权法公私益平等保护原则相悖;行政权力行使与私权保护方面没有体现“比例原则”;在兜底条款中,将公共利益的解释权扩大到“行政法规”,与立法法相违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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