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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西南少数民族创造了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但传统的保护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弊端:只保存了非物质文化的“形”,不能保存蕴藏在非物质文化之中的民族精神、民族心理等“神”的内容,无法真正实现传承。根据非物质文化传承的要求,应积极对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进行改革,并通过学校的辐射作用建立有利于民族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学习型社区,培养民族非物质文化“活的传人”,从根本上建立起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再生机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兄弟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辉煌的文化,形成了大量独特的文化。其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本民族存在的基础,既是其先民遗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也是少数民族生存、认同、发展的重要标识。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意义的命题。教育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形式。因此,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应肩负起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保存、传承和创新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3.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跃与发展离不开教育,尤其是学校教育的传承。我国民族文化教育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学校教育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基础,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政策的价值选择及其合法性分析,提出重建公共教育权力体制、实现教育主体多元化;建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全方位、多层次教育传承体系;改革教育评价体制;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网络资源开发。  相似文献   

4.
学校教育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研究从教育学的角度探讨了学校教育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问题,明确提出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进入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不同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的民族文化财富。非正规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传承方式之外的新途径,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具有积极的意义。通过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特点进行分析,总结正规教育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基于政府、企业、各类院校、传承人四大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正规教育传承途径。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教育的文化环境,民族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要途径,民族教育立法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我国民族教育立法在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存在不足,必须树立科学的民族教育立法指导思想,既注重少数民族接受主流文化的权利的保护,又重视民族教育在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作用,同时还必须明确民族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为民族教育立法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7.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教育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已取得一系列成就,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还没有系统地展开。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教育体系是保护、开发、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与途径。  相似文献   

8.
新课改对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提倡,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开辟了一条重要的途径。新疆南疆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维吾尔族为主的非物质文化,一方面为该地区课程开发提供了丰富的课程资源,另一方面也使得学校教育在维吾尔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这就形成了课程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双向"互动"。本文就南疆地区开发利用维吾尔非物质文化的课程资源的意义价值、现实情况、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9.
教育传承是民族文化保护的重要形式,学校教育应肩负起民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保存、传承和创新的历史使命。通过对黔东南民族文化进课堂的调查,分析民族文化进校园在学校教育中的现状,进而提出深化学校民族文化教育传承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0.
彝族海菜腔的社会教育传承,同其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中存在的问题一样,是世界各多民族国家所共同面临而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教育人类学视角,调查彝族海菜腔的社会教育传承现状,研究其文化表现个性,分析其文化传承特点,归纳其艺术流行规律,对于有效实现彝族海菜腔的社会教育传承,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文化强国意义。  相似文献   

11.
文化即人化,是人的自我生长和自我组织的过程.作为民族优秀文化传递的主要手段,民族高等教育不仅担负着传递和保持自己民族独特的传统文化的功能,更重要的是要担负起对民族传统文化与国家主流文化、现代西方文化以及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多元整合功能,在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体现世界文化的多元性和现代性,最终培养出具有跨文化学习能力的现代民族人才.  相似文献   

12.
在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语言不仅是人们用来相互沟通的重要工具,也是用来体现一个族群的民族性的重要依据。因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得到科学的传承与保护,民、汉双语教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本文认为,双语教育在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不但具有原真性意义,而且还为跨文化沟通提供了族际交流的语言条件。无论是在实现多民族语言保护和文化多样性传承方面,还是在构建"美美与共"的族际文化共享社会环境等方面,双语教育都在发挥着应有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土家族与苗族是重庆地区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他们在土司时代,积淀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章从重庆土家族与苗族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他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归纳与分类。对于土家族与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原则、具体方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本文基于人类学视角,运用民族学的理论知识,主要从三少民族的自然崇拜、禁忌、习惯、民间文学着手论述其传统的生态观,并简要分析传统文化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客观作用。对三少民族而言,生态保护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其传统文化体现了三少数民族生存方式中的生态智慧,体现了尊重和保护环境的朴素生态观。  相似文献   

15.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现阶段,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需要加大法律保护的力度,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民族教育应处理好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的关系.民族教育特别权利是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为实现民族教育特别权利设定之目的,民族教育立法应科学合理地规定民族教育特别权利的主体、内容及国家的特别保障义务.  相似文献   

17.
桂东北地区属南岭民族走廊中段,受自然地理环境制约,瑶、苗、侗、壮等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独特,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个性鲜明的传统伦理文化。对该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伦理文化的基本特征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民族村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和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  相似文献   

18.
少数人权利的国际保护相对于普遍人权保护而言,进程相对缓慢,但是它一直都是国际人权保护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普遍性人权保护的国际文件和国际公约中涉及到的一些保护少数人权利的条款措辞比较模糊,多为原则性、宣言性的规定。大量有关少数人权利保护的专门性国际文件是通过联大决议的形式做出的,但联合国大会所作决议除涉及内部事项外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尽管如此,这种努力有助于提请各国对本国以及世界范围内存在的少数人群体的权利应予以关注并加强保护。其他一些专门领域的国际公约中一些涉及保护土著居民等少数人群体的条款,可以为这类群体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文化权利在国际人权体系中构成特定的类别,其重要内涵就是少数民族保持其文化特性的权利。不同学者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有不同的看法,但多数认为指中国内部的各个少数民族保持自己的文化特征、发展自己的文化的权利。该权利应主要被界定为一种私权;它是一种个人权利,更是一种集体权利;它是一种静态权利,更是一种动态权利。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更要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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