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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福建省近日发出通知强调,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办班组织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相似文献   

2.
《云南教育》2009,(9):3-3
新华网消息 5月15日起,辽宁将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公办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有偿补课、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  相似文献   

3.
本刊讯(记者李让恒)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的正式文件。文件指出,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就要严禁中小学按学生成绩分班或举办实验班;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严禁学校对学生成建制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排挤后进生。同时,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与学生签订各类考试成绩的“保证书”、“协议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按政策规定可以参加的考试;义务教育阶段的毕业生不得提前结束学习离校;高中学校不得强制毕业生提前离校;严禁在职教师在家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食宿和补课,在职教师外出兼…  相似文献   

4.
要闻     
《教书育人》2013,(17):4-5
上海:鼓励教师无偿辅导学生上海出台《关于2012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引导、唆使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意见》提出,学校或教师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  相似文献   

5.
《湖南教育》2011,(2):26-26
泸溪县:泸溪县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寒假集体补课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该局要求严格落实“禁补令”,对中小学违规补课、收费行为,一经查实,从严追究单位“一把手”和主要当事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6.
要闻     
@@上海:鼓励教师无偿辅导学生@@@@上海出台《关于2012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引导、唆使学生参加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相似文献   

7.
日前,岳阳市教育局出台《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坚决叫停教师有偿家教。针对以往个别教师在双休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职业行为,该市教育局作出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活动,情节严重者予以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同时,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8.
链接     
辽宁:严禁教师寒假有偿补课严重者将开除据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严禁中小学教师在寒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罚,通报批评,严重者开除教师职位。  相似文献   

9.
记者日前从宁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宁夏将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宁夏此次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或借助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  相似文献   

10.
近日,蒲城县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决定开学之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活动。以治促改,以治促建,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该县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先撤销校长职务,再进行通报批评,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特别是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要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严格落实教辅资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用”的原则,严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辅材料进入中小学校;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摊派习题集、考试卷及课外读物。  相似文献   

11.
《河北教育》2009,(4):7-7
阳原县教育局对原有的学校、教师的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增了新的考评内容:一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按学生成绩高低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二是要求学校进一步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提高学校应对突发性灾害的能力。三是学校实施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提高教科书的使用效益。四是将教师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和严禁有偿补课,列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范围。  相似文献   

12.
《新课程研究》2009,(11):44-44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出台文件对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的规范,其中关于减负、补课、奥赛和招生等条款受到老师和家长的热烈欢迎。四川省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剐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四川还特别强调,各种学科竞赛以及奥赛成绩不得与中小学校招生挂钩。未经同意,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  相似文献   

13.
《教育科学论坛》2007,(10):80-80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强调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一旦查实学校违规,要求学校及时如数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予学校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直至撤销校长职务;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发出《严禁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和教师一般不得在教学时间以外集中学生进行辅导,严禁教师以补习、辅导的名义,向学  相似文献   

15.
《宁夏教育》2008,(11):42-42
山东省规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各中小学校要依法自主研究制定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实行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相似文献   

16.
八桂     
正我区重点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本刊讯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区将集中专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将有偿补课问题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  相似文献   

17.
正最近,青岛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率先在全国出台《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全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明确了对学校监而不管的处罚。(《中国教师报》)青岛市教育局率先出台"最严"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是教育领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对各地教育治理也具有启发意义。不过,彻底根治"有偿家教",除了用刚性的制度"堵"外,还要  相似文献   

18.
省内简讯     
《河北教育》2014,(4):8-9
今年,我省将集中力量整治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重点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推进完善以“一科一辅”为核心的教辅材料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或在省教育厅评议推荐目录外订购教辅材料等行为。  相似文献   

19.
资讯精粹     
NEWS要闻乌鲁木齐:取消有偿补课者教师资格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除高三年级按规定安排考前补习并不得收取费用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安排学生整年级补课或上新课。在职教师在学校任课期间不得利用学校的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也不得为自己所教的学生有偿补课。教师违反规定,将受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或晋级资格、缓聘、高职低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学校违规有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也将受到责任追究。上海:用考试录取初中生的学校将受更严处罚上海教育主管部门将在2006年对用…  相似文献   

20.
《云南教育》2009,(15):2-2
江西省教育厅在部署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时强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严禁有偿招生或买卖生源等“五条”禁令,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这“五条”禁令是:严禁中职学校委托中介参与招生;严禁中职学校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或买卖生源;严禁生源学校及其教师向中职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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