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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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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有自己的特殊性。在现阶段,要完善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既要明确赔偿的归责原则,又要制定统一的赔偿规范体系,还要从多方面细化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规范精神损害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2.
鉴于我国是成文法系国家,而将精神损害赔偿引入合同责任也需要不断的研究,建议由判例和学说对其加以类型化,可采取法定主义,即将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写入法律,法条中限定赔偿条件,对不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做既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也兼顾到了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3.
浅谈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数额的确定,理论界及司法实践者见仁见智。本文认为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应该突破《民法通则》第120条文规定,对于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及侵害知识产权等,也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主张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并对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精神损害赔偿本质上属于精神创伤的赔偿。《国家赔偿法》修订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其赔偿范围,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体现了人们自主意识的增强,是社会正义和效率的要求,实现了对人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全面保护。笔者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着重从实例中看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的重要性,进而说明精神损害赔偿在国家赔偿中的象征性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通说也认为对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不予赔偿。然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方,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国家现均承认对违约引致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相关的国际立法也是如此。我国立法应填补这一空白。  相似文献   

6.
自2006年中国施行交强险以来,有关交强险制度的各种争论就未曾停息,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一直是争论的热点之一。实践中存在着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适用不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无通行确定方法、赋予当事人精神损害赔偿优先请求权之规定缺乏足够法理依据、精神损害理赔程序中负累重重等诸多不足,对交强险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结合法理和外国先进立法经验,通过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及其数额计算方法、提高其赔偿限额、废除受害人优先选择权、简化赔偿程序等手段来完善交强险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7.
从英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就英国合同法下精神损害赔偿原则做了深入的分析。结合法院的判例和最近合同法的新发展,从违约赔偿的性质、赔偿数额的计算、可预见性、对价和近因关系五个方面阐述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对英国合同法下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和发展做了陈述,认为在现今英国法律体制下,应该提倡精神损害赔偿的全面适用,而不是限制,这样才可以保证合同的有效订立和实施,才能使人们基于合同的期望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方违法侵害他方合法权益(主要是人格权益),造成他方精神损害后果严重,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文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阐释了侵权行为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赔偿的客体范围及其在立法和实践上的突破,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与赔偿数额的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范围限于自然人。客体范围原则上限于人身权益.同时包括与精神利益有关的特定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赔偿数额由法官根据解释确定的几方面因素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9.
与民法相比,《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在赔偿范围、赔偿方式、赔偿数额标准等方面存在缺陷。应在《国家赔偿法》有关章节增设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性规定,同时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民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日趋完善,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不论从赔偿范围、还是在赔偿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因此,加强对国内外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的比较研究,对于解决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原则方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民法通则》第120条确认了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这为人民法院审判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且为广大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拓展了新的空间。2001年最高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确认了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并在许多方面作了比较完善的规定。本文以此为基点,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和功能、范围、原则作了系统阐述。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过2010年、2012年两次修改后,国家赔偿制度更加完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仍存在功能定位失误、赔偿标准缺失、赔偿范围较窄等问题.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立专门的赔偿程序、合理认定侵权程度、扩大赔偿客体范围、明确具体赔偿额度等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自95年施行至今,我国的国家行政赔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尤其是行政赔偿范围过于狭窄,致使许多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得不到应有的救济。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民事领域内尚可做到全面、有效的救济,而作为一方为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之精神损害却几乎不能得到任何赔偿。其不足之处昭然若揭,故参考我国民事立法及国外行政立法之经验,我国行政赔偿范围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应逐步确立。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人权运动以人为本思想的确立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案例中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而我国法学界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致使长期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规定得过于狭窄,不足以维护人身权利;对赔偿的数额标准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本文着重探讨了精神损害赔偿在适用范围和数额确定上的立法缺陷,并就这两个问题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相似文献   

15.
当前,把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是大势所趋。从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发,对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六点建议:一、修改、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二、确立合理的赔偿原则;三、确立适度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四、扩大请求赔偿损失的范围;五、确立赔偿数额时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6.
在世界各国纷纷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范畴之内的形势下,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依然采取慰抚性原则,即所谓“生存权保障原则”。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我国的国家赔偿对受害人只赔偿直接财产损失而不赔偿间接损失,更遑论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保障人权呼声的日益提高,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对精神权益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倡导国家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对因“武断专横和行政(司法)权力的骇人的滥用(德夫林勋爵语)”的受害者的精神痛苦给以慰藉。  相似文献   

17.
精神损害赔偿是我国民法学上一个新课题,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人进行精神抚慰的手段。精神损害赔偿,就其法律性质来说,是一种财产赔偿责任,即经济补偿。同时它兼具补偿、抚慰和惩罚的三重功能。随着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其请求的范围也在扩大,但是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等我国法律还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从而造成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法律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争议,笔者就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赔偿范围比较狭小,有必要予以适当拓展:在行政赔偿事项范围上,应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损害赔偿,增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损害赔偿;在行政赔偿损害范围上,应增加精神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害赔偿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本文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内涵,精神损害赔偿从理论到实践的演进过程以及理论界对这一制度的看法和法律对这一制度的确认,并着重探讨了该制度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20.
人格的保护和精神神赔偿的确立具有特殊的意义,作才从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三个方面阐述依实际有效性,通过立法确认受害人依刑事附带民事程序取得经济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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