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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侵权行为法上的注意义务是客观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在侵权行为法上不仅是违法性要素,也是构成要件要素。应当以注意义务为核心,重建我国过失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这一构成要件包括:注意义务的存在、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果关系及损害结果。  相似文献   

2.
网络用户通过信息存储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依赖于对其主观过错的认定。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中需要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外在行为来判断其主观过失,而注意义务是现代侵权法上判定主观过失的基准,也是主观过失判断标准客观化的必然结果。通过判断服务提供商是否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最终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课余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过错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法院对于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认定,多采用"义务的违反等于过失"或"法规的违反等于过失"的客观判定标准.学校在课余时间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义务、危险行为制止义务、告知义务、安全保卫义务和救治义务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根据学校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判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  相似文献   

4.
“违反医疗中的注意义务”是医疗过失的本质。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在刑法理论上分歧较大。英美法系存在着客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大陆法系存在着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之分,而中国刑法学则存在着主观说与主客观统一说之分。通过对医疗过失中违反注意义务标准的比较研究,提出客观注意的主观化标准学说。  相似文献   

5.
监督过失是对被监督者过失行为注意义务的违反.监督过失中的注意义务违反存在两种表现形式: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监督过失主观上只能限于能够预见到被监督人的过失行为,不能扩展到对危害结果的预见.监督过失,存在监督者的过失和被监督者的过失,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注意义务内容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注意义务共同体.  相似文献   

6.
注意义务作为我国过失判定的基本内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注意义务改变了侵权行为法传统思考模式,即由‘结果定位’发展为‘行为定位’,从而使大陆法系侵权法体系产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成为现代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发展方向。”[1]在社会分工细化的当代社会,小学教师相对于一般社会公众而言,对学校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有着更高的注意义务。明确民事注意义务的内涵,确立小学校方注意义务的内容,并在实践中降低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加强注意义务对小学校方行为引导的功能,无疑有利于小学校方侵权行为的防范和避免。  相似文献   

7.
医生因过错医疗行为导致患者遭受损害,应当承担专家责任。而对医疗过错的判断应采取客观说,即过错就是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高度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和说明义务。在判断医生违反注意义务标准方面应灵活运用“合理医生标准”。对违反不同注意义务类型的医疗行为应采取不同的判断标准,以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决医疗侵权纠纷。  相似文献   

8.
注意义务是当今两大法系国家侵权行为法中的重要概念,在确立过失侵权责任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注意义务平衡着自由和安全两大社会主题,符合侵权行为法发展的要求。本文通过对注意义务理论的介绍,引申出注意义务理论引入我国法律体系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9.
质疑自甘冒险的独立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侵权责任法制定过程中,有些学者认为自甘冒险是一项独立的侵权责任抗辩事由。从比较法来看,早期承认其独立性的国外立法已经转而否定其独立性;从自甘冒险的构成要件和本质来看,它涉及的不过是过失相抵、侵害人未承担注意义务(注意义务判定)等范畴内的问题,不具有独立性。  相似文献   

10.
过失侵权指一个人没有在法律所规定的以保护其他人免受不合理的伤害危险的法律义务范围内的行为,对其责任的认定取决于谨慎义务存在与否,客观过失理论是大陆法系的主流。在我国侵权法过失责任的构建中,应当摒弃现有的主观过失概念及判断标准,确立客观过失及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1.
现代生活中,我们随时可能会与侵权行为不期而遇。而在侵权法中,过失侵权占有较大的比重。过失的判断标准就成为归责的一个重要问题。英美侵权法对此采用的是"合理人标准",即以一个理性的通情达理的人作为行为的参照标准。在我国侵权法上,对过失侵权行为的认定仍是空白,因此这一标准对我国侵权法的构建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2.
当事人在违约之诉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得到支持,一直是一个较具争议的问题。实际上,只要在客观上存在法律认可的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减损,即应认为有精神损害,而无论该精神利益的丧失是基于侵权还是违约。现在随着违约行为导致精神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多,司法实践已经向人们提出了违约之诉中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现行法中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也非解决之道。我国存在对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的生存土壤,通过对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目的性扩张解释的途径就可以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环境刑法应当也可以设立过失危险犯。环境法益的特点和过失危险犯的价值、环境过失危险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环境法益保护的迫切现实需要决定了应当设立过失危险犯。由于过失危险犯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以及我国刑法的规定均不违背,从而决定了过失危险犯设立的可行性。环境刑法设立过失危险犯时要限制过失危险犯成立的范围;要合理的配置刑罚;要采用恰当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4.
缔约过失责任自罗马法伊始即成为立法及学说上讨论的主要问题,不同国家、地区对于其涉及的主要内容有着不同的立法规定,但是一般均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责任类型,二是法律效果。为能更好的把握缔约过失责任,有必要关注其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关系,因为其与违约责任均属契约上责任,而侵权行为说曾一度被认为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15.
重庆家乐福沙坪坝店促销发生的踩踏事故是典型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案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商家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安全立法,健全安全防范制度;组建商业联合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制订安全预防措施;对受害者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填补。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种古老的法律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自19世纪以来,它不仅适用于各国和地区的侵权案件,也适用于合同案件。本文在深入剖析惩罚性赔偿的既有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论与实践情况的基础上,透过法经济学的视野,结合《消法》第49条探讨了违约与侵权两种情况下的惩罚性赔偿问题,并对《消法》第49条的法律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个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产生。虽然两者具有共同特征,但在法律上存在重大差异,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义务主体、时效、构成要件等诸多方面的不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应具有选择权,这样就解决了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既要充分、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又要使加害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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