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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后强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1(4):77-83
公民参考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秩序是公民参考权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模式选择是国家教育考试立法的关键。借鉴国外考试管理的经验,《国家教育考试法》应该将我国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分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只保留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从宏观上规划、调控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实施;考试实施机构定位为国家公益性机构,作为纯粹的社会考试机构;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结果招生或颁发证书。形成国家宏观管理、社会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机构自主办学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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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举办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个关键要素,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非公开统一举行的考试以及非学历教育方面的考试,都不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既是中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产物,也是文化遗传的产物。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成立将使国家教育考试改革决策走向科学化和民主化,这需要有广阔的视野,站在国家的高度,以全局的思维来推进和指导教育考试改革,从而真正为高考改革出谋划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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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制定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系统性部门规章,是我国教育考试制度建设走向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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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运用系统论方法对国家教育考试的现实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试图构建起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障体系,以全方位、多角度地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国家教育考试是在社会系统下运行,其状态会受到多种要素的影响。通过对国家教育考试的系统分析,从政府、学校、考生、公众这四个方面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障体系。其中,政府重视是前提,学校教育是基础,考生自觉是关键,大众监督是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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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加强了对国家教育考试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工作提到了关系到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定的高度。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5月份,教育部发布了18号部长令,第一次以具有法律效力的部门行政规章的形式对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做出了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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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国的教育考试体系英国的教育考试体系具有四大特点:(一)教育考试的作用受到广泛重视。(1)教育行政当局重视。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推行教育证书制度,国家批准设立的考试机构为“考试标准规划委员会”,对各种教育考试制订考试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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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教育部召开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电话会议,教育部吕福源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出切实加强和改进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在肯定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取得成绩的同时,吕福源指出,近年来,社会上不正之风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考试工作中各种违纪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