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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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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撤销学位条件的规定存在不统一、不明确,撤销标准宽严不一的问题。学位授予不同于行政许可,在设定学位撤销条件时应考虑不同学位授予条件之间的重要性差异,遵循比例原则。认为设定学位撤销条件,在立法形式上应当在《学位条例》中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撤销学位的情形,限制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撤销的条件;在立法内容上应当以三种情形为限:严重违反政治原则、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的行为,必修课考试和学位论文中的舞弊作伪行为,在取得入学资格和学籍中的舞弊作伪行为等。  相似文献   

2.
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学位授予标准,不同主体也有不同的学位授予审查内容。从法律文本、制度实践和理论解读出发,学位授予标准至少存在四个面向:主体面向、内容面向、效力面向和形式面向。从适用逻辑上看,不同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又有时间逻辑、重新审查逻辑、层级逻辑和功能逻辑。主体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时间逻辑和重新审查逻辑,内容面向和形式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层级逻辑和功能逻辑,效力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时间逻辑(程序推进型的效力面向)和重新审查逻辑(实体决定型的效力面向)。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律对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授予标准的权限规定不明,导致学位纠纷案件频发。理论界对高校能否增加学位授予标准认识有分歧,法院对案件的审查标准存在差异。厘清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法律属性,并划定其行为的边界是修改《学位条例》的重要议题。学位授予权的“双重属性说”决定了高校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的权利属性,其外部特征表现为“办学自主”,其内部权利核心是“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权的权利边界为高校设定学位授予标准权划定了权限范围。学位授予标准包括了学术标准和非学术标准,高校在学术自由的范围内自主增设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法院坚持司法对学术的尊让,以不抵触原则低强度地审查学术标准,落实高校的学术自由权。高校依据法律设定非学术标准,不得增设其他非学术标准,法院依据法律保留原则高强度地审查非学术标准,防止学生权益受到侵害。  相似文献   

4.
学位制度是评价学术水平的客观标准,为选拔和使用人才提供学术能力等各方面的依据。198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制度条例》,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的学位制度可能已不能够完全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制度和学位授予的需求,主要存在学位层级过于单一、学位过渡缺乏灵活性和学位授予条件模糊不清等问题。文章借鉴西方学位制度的经验,提出增设副学士学位、增设专家学位、量化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等建议。  相似文献   

5.
学位授予标准是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可分为国家法定标准与学校自主标准。学位授予标准中的否定性条款覆盖学位申请人被拒绝授予学位、暂缓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等情形。司法审判实践表明,高等教育领域的学位授予或撤销纠纷绝大多数均与国家法定标准或学校自主标准中的否定性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直接相关。否定性条款的制定需运用教育法治原理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考量,特别是学校自主标准中否定性条款需遵循依法设定、比例设定及正当程序等原则,以维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学位管理体制在中央学位管理部门和省级学位管理部门的纵向关系方面存在着省级学位管理部门合法性缺失、权限划分标准不清晰、权力内容界定不明确等问题。为了推进学位管理的法治化,即将修订的《学位条例》应当规定省级学位管理部门的性质与职权,界定中央和地方的学位管理权限标准,明确各自的权力内容。  相似文献   

7.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高等教育法》确认了学术委员会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学术评价职权后,学位标准的设定主体摇摆于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之间。多重因素加剧了学位授予标准设定主体不定的局面,包括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之间模糊的法律关系以及多元评价标准对设定主体的多元性亦提出要求,由此带来一系列设定主体与权力属性、学位授予标准性质、校级授权工作等不相适应的负面效应。《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赋予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是对设定主体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大学章程及校内法对设定主体进行更为精细化的规范。为此,体系的完善将学位标准划分为政治标准、道德法纪标准、主观专业标准、客观专业标准、学业标准五类,以标准属性与主体权责对应为原则,分别对应党政机关工作序列、“具有学术决策权的最高学术机构”的学术委员会工作序列、“兼具行政性和学术性的最权威机构”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序列,架构而成“五类标准,三条工作序列”的学位设定主体的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8.
本文在介绍中国的学位制度的创立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出现的学位诉讼纠纷,分析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学位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模糊性,提出出台规范完整、概念明晰、用语严谨的《学位法》,并建立国家、学校两级学位立法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位制度改革应当把学位的标准明确化作为主要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9.
认为目前我国学位立法中存在使高校自主权受到较大限制、缺乏明确具体的学位授予基本标准、学位审查授予主体职能不清以及程序规定不健全和不完善等问题.提出在学位立法修改过程中,应确立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中立的原则,确立并实行统一的国家学位最低授予标准,厘清学位委员会与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能,完善程序性规定,加强对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0.
职业教育文凭的历史变迁经历了行会组织的身份符号、学校教育的学力证明以及学位化文凭等三个演化阶段。本质上高等职业教育学位是获得者实践性知识的评价尺度,具有微观权力属性,标志着学位获得者在职业场域中的初级专业能力。认为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学位体系必须深入把握和科学统筹四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即理清高等职业教育学位在我国学位体系中的位置,明确学位体系构建的主体、运行机制以及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1.
语境中的学位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采取了苏力总结的语境论研究进路,运用法社会学方法对我国学位法律制度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的核心是关于学位法律运行中两套制度的关系的分析,这是此前一直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的一个研究弱项。描述了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运行过程并由此揭示了两套制度交叉混同的运行特性。我国学位法律制度是一种学术评判制度与行政管理制度共存一体的二元结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两套制度出现了交叉并导致了功能的变异和法定功能的弱化。从经验的角度指出了制度混同的现状和问题,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关于学位法制建设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2.
康翠萍 《教育研究》2005,26(12):56-61
学位政策是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学位自身的运行逻辑来看,一个国家的学位政策体系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学位授予权的审定政策、学位中请者的培养政策、学位的授予政策、学位质量的评价政策。其中,学位授予权的审定政策是学位申请者的培养和学位的授予的政策性前提。学位申请者的培养政策是学位质量得以提高的基本途径和重要环节,学位的授予政策是学位授予权的审定和学位申请者的培养的最终体现和实现结果,而学位质量的评价政策是以上三个方面政策实施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3.
德国高校学制改革综述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的德国高校学制改革,在传统体制与时代要求的矛盾碰撞中进入博洛尼亚进程的最后阶段。在德国政府文教主管部门和经济及企业界有识之士的支持下,新型的学士、硕士学位体制已在德国实施。然而,这一新生事物要在国际上和德国国内获得完全认可,尚有不少困难须克服。  相似文献   

14.
德国高校学制改革为学士一硕士二级学位体制后,对中国学生赴德留学有积极而深刻的影响,更加吸引中国留学生。主要原因在于,新学制的推行推进了中德两国学历的互认;优化了大学课程;更趋重视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调整教学目标,培养应用型人才;缩短了中国学生求学时间,使之更早地开始职业生涯;留德生活负担得到减轻等。  相似文献   

15.
日本在二战以前已形成一定的学位教育体系。二战以后,日本对其学位教育进行了重大改革,形成了现代学位教育体制,它包括本科教育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近十年来,日本对其学位教育体制又进行深入改革,主要举措包括:本科阶段实行教养教育和专业教育贯通化;建立研究型大学,研究生院重点化;谋求学位教育的灵活化和多样化;导入自律机制和评价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已经经历了多次调整。通过运用历史制度主义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导致政策变化的力量主要有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集权管理政治、社会本位的文化心理、立法手段的运用、市场力量等。应该指出的是,如果陷入制度依赖,制度变迁的成本就将递增。  相似文献   

17.
学位授予是学术资源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学位授予权的本质是学术权力,但同时具有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在学位授予过程中,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其各自行使边界。学术权力的行使主要存在于答辩的过程及院级学位委员会对其学术评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而行政权力则是在申请人资格审查及校级、院级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予进行程序性审查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着权力失范的现象。规范权力的行使需要完善学位制度设计,公开学术评价内容。  相似文献   

18.
王国俊提出了命题真度的概念,它与命题逻辑等价的概念不同,但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文中通过在全体公式之集上引入某种等价关系,给出了二值命题逻辑中命题真度相同与逻辑等价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In the UK, the provision of accelerated undergraduate programmes is responding to the needs of an increasingly diverse and career-focused student body and a flexible, ever-changing labour market. These fast track degrees are particularly new in education where recent developments in school autonomy and teacher training have had consequences on the design and delivery of programmes, definition of professional profiles and implications for the future of education as a subject of study in universities. This article portrays a small-scale research study about the views of students undertaking a new two-year accelerated degree in one English university using surveys at the beginning and end of the first academic year. The great majority were not planning to attend the programme but have chosen it for its career options and for being a quicker and cheaper route to access a degree – with teaching as the career goal. After one year, students reported gains in knowledge and skills, recommended the programme and kept their intention to pursue a career in teaching. Overall, we address a gap in the literature and start the discussion about the (dis)association between the students’ career routes and goals, the provision of these programmes and the teacher training offers.  相似文献   

20.
基础学位是2000年英国政府正式公布的新的高等教育资格认证方式,目前已经在英国全面展开。基础学位的推行是为了适应英国经济结构的变化,是英国大学新时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倡导“第三条道路”的英国工孝政府的政治选择,体现了高等教育与企业合作理念的发展,反映了当代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主流思想,对我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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