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如何配置信息不存在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仅致力于技术性策略应对,具有局限性。欲破解此类诉讼中的证明责任配置困境,亟需回归理论共识,相较于"分层次说","规范说"更适合被引入到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将以实体法规范为基础的"规范说"作为理论支撑,加之对司法实践案件的归纳,在"双阶层"证明对象的基础上分别配置证明责任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2.
证明责任规范的本质是事实“真”“伪”不明时法官是经证明责任规范的指示后是不适用实体规范,还是根据证明责任规范直接作出裁判。“不适用规范说”具有特定的优越性,对解决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问题也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举证责任是指特定主体所承担的证明案件事实的风险责任。明确举证责任的主体 ,举证责任的范围 ,有助于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 ,分清责任。本文试从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举证责任的分配体系以及举证的时间等方面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被告的证明标准是一元性的,这种一元性的证明标准已不符合证明责任的公平分配原则,本文从土地行政确权案为例反思一元性证明标准的不公平表现、成因和建立二元性证明标准的必要。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在诉讼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着眼于此,以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一般理论作为切入点,分析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立法现状,便于为构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提供明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立法关于证明标准之规定遇到了许多现实难题。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与案件性质及对公民、法人权益影响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在行政诉讼中设立多元的证明标准体系,包括优势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和清楚而有说服力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定规定,在行政案件中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行政诉讼中设定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既适应于行政诉讼自身的特点,又具有显示的司法意义。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说原告不需要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无关紧要。同时,法院仍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相似文献   

8.
事实推定不是民事诉讼所独有,在行政诉讼领域,由于具体行政行为种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证据确凿不应是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的唯一证明标准,不同种类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这为行政诉讼中事实推定的运用提供了发展空间,即当行政诉讼案件事实不明时同样可以以事实推定的方式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作为我国三大诉讼之一 ,有着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不同的特点。本文拟从举证责任、提供证据的期限、证据种类形式和法院调取证据等方面就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特殊性进行探讨。一、关于举证责任举证责任 ,是指当事人对有利于自己的主张 ,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主张时 ,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具有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不同的特殊规定。在刑事诉讼中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诉讼法》第 43…  相似文献   

10.
<正> 1.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应当由谁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举证责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它最早出现于古代罗马法,罗马法规定:“在诉讼中主张事实的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定无须举证:双方均不能举证时,负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这一原则至今为世界各国所公认。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介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之间,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仍然停留在一元化的证明标准,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三重证明标准,它虽然能在理论上进行了合理的划分,但是实践中却仍存在操作困难的问题.因此,建构行政诉讼的二重证明标准才是一条新的出路.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诉讼相比具有其特殊性,行政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存在着冲突。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从证明对象上入手,将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分为"先前事实"和"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3.
诉讼中的证明标准问题是证据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我国三个诉讼法统一实行的一元论的证明标准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在介绍了西方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行政诉讼领域的证明标准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中原告举证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分配是诉讼证明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行政诉讼由于其特殊性,举证责任一直恒定由被告承担,引发了许多问题。从举证责任的含义、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及诉讼证明原理等角度分析,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似乎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负有交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在引法交通事故以及产生损害后果中的相互关系,依法作出对当事人责任大小的认定。因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是否作为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审查,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笔者通过本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并非鉴定结论、将交通事故认定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必要性问题等,阐述对交通责任认定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有权对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切实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必须适当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将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的抽象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等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疏通法律救济渠道,使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由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规定不明,行政法学界对此也有不同的认识,各地法院对受理此类案件执行的也不一致。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18.
相对人的主观状态应当作为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责任阻却事由,并且应当区分行政相对人的故意与过失状态。故意的主观状态因其更具非难性,应当比过失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第33条第2款之规定所确立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应当属于法律上的推定而非事实上的推定,即举证责任的倒置而并非采证中证据规则的运用。行政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既不能直接适用刑事诉讼的标准,也不能简单遵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基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多样性,应当建立一元化多层次的证明标准以应对复杂的行政执法状况。  相似文献   

19.
证明标准是诉讼中与推定和自由心证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 ,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确立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考虑诉讼模式、行政诉讼的目的、审理对象、举证责任、审理程度、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是盖然性优势标准 ,这一标准又可分为一般盖然性、确信盖然性与必然盖然性三种优势等级。对原告与被告以及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盖然性优势要求不同  相似文献   

20.
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内,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提出质疑并且提出修改议案。为了实施有效的监督,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由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上级政府机构监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可以让检察机关和政府律师共同参与监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还可以引入听证制度,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举行公开的听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