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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沉默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诉讼规则和诉讼权利,确立沉默权有助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程序上的公平。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并未确立沉默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绝。为使我国刑事诉讼法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明确确立沉默权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将从分析现行刑事诉讼法第50条和第118条入手,论证我国新刑诉法实质上没有默示沉默权和明示沉默权,也没有审判沉默权和审讯沉默权。沉默权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虽然若隐若现,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实质上没有确立沉默权。  相似文献   

3.
我国应确立沉默权制度,是基于我国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实行,对抑制刑讯逼供的需要,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制与国际接轨等一系列现实情况的要求,确立我国的沉默权制度,在内容上应重点围绕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这三个阶段和其他有关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再次面临修改,沉默权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我国确立沉默权的条件已经具备,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的价值目标下确立沉默权制度已成为完善刑事诉讼立法的必然。  相似文献   

5.
沉默权制度自萌芽到成熟历经几个世纪,它的发展经历了从开始确立到有所限制的两个阶段.对于沉默权制度我国学界是众说纷纭,从一开始的是否引进沉默权的论争到现在已经演变成了如何引进沉默权的问题.虽然近来新修定的刑事诉讼法中仍然没有确立沉默权制度,但其程序正义价值毋庸怀疑.现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无罪推定原则,要求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沉默权制度的确立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从而加强辩护方的防御力量,实现诉讼中的控辩平衡,它是贯彻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实现程序正义的基本保障.  相似文献   

6.
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必须要有制度上的保障,这就需要在刑事诉讼法中完善辩护制度,确认举证责任和沉默权制度。从而实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保证司法制度的公正、公平、正义。这就有必要修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这期间,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形势都产生了巨大的变革,尤其是法治理念上产生重大变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入宪,这对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提出了与时俱进的修改要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尽管未就沉默权明确立法,但已向沉默权制度的推进迈出关键的一步,许多规定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权这一原则,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不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就我国的司法改革的日臻完善,沉默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已是大势所趋,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8.
沉默权一直是近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而是否应在中国确立沉默权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对中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是非之争的社会背景和思想背景作了评述,剖析了中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阻却因素,并认为这些因素是可以解构的,中国确立沉默权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9.
沉默权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制度有着深刻的渊源关系。沉默权的价值在其现实性上是利弊共存的双刃剑。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实践中还没有确立沉默权,但作为沉默权生存的土壤环境正在形成之中。就沉默权的历史发展和中国国情来看,应采取渐进式引进和沉默权中国化的进路。  相似文献   

10.
沉默权制度的确立在当代中国面临着种种难题,主要表现为沉默权自身的矛盾,法制运动的理念先导与实践滞后的矛盾,沉默权与我国文化差异的矛盾,制度创新中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沉默权与诉讼模式传统影响的矛盾等。这些矛盾的存在使得我国在确立沉默权制度上步履蹒跚,我们对此应充分认识并努力创造主客观条件解决它。  相似文献   

11.
侦查机关程序性决定具有可诉性,这是公民享有诉权、被侵害权利获得公正救济以及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侦查机关程序性决定可诉性对于防范侦查权滥用与提升刑事程序法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侦查机关程序性决定可诉性的制度缺失有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构建我国侦查机关程序性决定可诉性制度,可从有权起诉的主体、侦查机关及其程序性决定可诉性的范围、有权对程序性决定进行审查的法院以及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系统设置。  相似文献   

12.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它以其客观范围为核心。既判力客观范围是以确定判决中所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的,它涉及诉讼标的、判决理由、诉权等多项诉讼法学理论,是研究既判力理论必须经过的桥。在诉讼标的和诉权理论不断发展,判决理由进一步充实化的今天,对既判力客观范围的再研究也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形成权是由单方行为即可导致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这一概念是在德国进行新的权利分类和实体法与诉讼法的体系划分的背景下产生的,其与请求权和支配权均有着密切的联系。形成权概念对民事权利体系、诉讼理论及民法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当事人最基本的程序性权利之一。我国律师在侦查阶段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没有法律保障,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难以实现。完善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权制度,应当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辩护人身份的权利,完善立案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或法院)监督制度,以保障确立以律师独立调查取证和申请侦查机关取证并行、律师有权申请检察机关或法院以保障其调查取证权得以实现的基本程序制度,赋予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完全的会见权和通信自由,以及一定范围的在场权。赋予律师享有程序性调查取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诉权的权源并不是现有的诉讼法或实体法,而是由人权派生出来的一种自然权利,是启动和延续诉讼的权利,并且贯穿诉讼始终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而不断的变化,诉权是一种一元的动态权利,在随着诉讼程序进行的过程中不断的实现着其保障主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一般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基于维护自身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人格安全等和人相关的最广泛的人格利益所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具有权利主体的普遍性、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权利内容的不可穷尽性等法律特征.一般人格权制度具有解释具体人格权、产生具体人格权、补充具体人格权等功能.法人不应该享有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保护制度只能适用于自然人而不能适用于法人.  相似文献   

17.
在国外,知情权已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权利性质已逐步演变为综合性的积极权利.在我国,法律对知情权的规定尚较模糊,民众的知情权远未得到充分实现,因此,在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制度建设方面亦困难重重.为此,我国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知情权保护制度,以促进前述制度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8.
现有理论研究多是从宪法层面探讨受教育权问题,并将其归入公法调整范围,从而遮蔽了其他部门法视域对于这一问题的拓展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受教育权在私法领域的研究价值。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部门法关于教育条款的规定,同样是受教育权保障的重要规范基础。在协同运作方面,受教育权部门法规范的双向衔接面临着一定的实践困境,在实体衔接上缺少技术规制思维,在程序衔接上缺少程序救济条款。在规范整合方面,统一立典是受教育权部门法规范有效整合的路径依归。从分散立法到统一立典,体现了受教育权立法保障的逻辑转换。从国家教育权到公民学习权,彰显了受教育权规范整合的权利基础。从立法论到解释论,则是受教育权保护规范的具体适用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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