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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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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罚”这两个字,在20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初都很少见诸文件或报端。在那个时候,教师只要对学生身体没有造成严重侵害,一般的体罚很少引起家长及社会的质疑,这可能源于中国几千年来传统教育中“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器”等思想的支持。在9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国民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学生身心健康及安全进一步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时间,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受到相应的制约,体罚或变  相似文献   

2.
现在教育界祟尚赏识教育,认为靠激励手段更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一至不能谈“批评”,甚至谈“惩罚”则色变,似乎说到“惩罚”教育就是体罚或变相体罚。随着新闻媒体频频报道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丑闻”,对教师的指责声使得学校、教师面面相觑,草木皆兵,仅仅靠爱心、耐心去说服教育学生,可是当遇到屡犯错误的学生时,耐心教育有时显得力不从心,苍白而无奈。  相似文献   

3.
支招一句话     
由于受赏识(鼓励)教育理念和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政策规定的影响,更由于教师采用批评教育手段导致学生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教育部出台“教师可以采用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这一法规条文时。很多教师竟然一时无所适从。这就要求学校管理者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划定批评与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界限,营造批评教育学生的良好环境,激活和谐的学校批评教育的“场”。这个“场”应该吸引教师,激发他们教育学生的热情,让他们敢批评、会批评学生.从而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相似文献   

4.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然而,有的教师或受“棒打出孝子,棍打出才子”的封建教育方法影响,或“恨铁不成钢”又缺乏教育方法、教育艺术,而无视国法,任意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社会、对学校、对个人都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一、影响学校声誉,损害教师形象有极少数教师处理问题欠冷静,对学生动辄火冒三丈,大声训斥,甚至推、揉、踢、打。这些做法造成恶劣影响,严重…  相似文献   

5.
教师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有调查表明,教师中认为对学生的体罚应绝对禁止的占39%,认为“可以”或“偶尔可以”的占61%,其中23%的教师振振有词地说:“体罚也是教育方法之一,应允许。”体罚学生屡禁不止,几乎校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体罚伤害事故屡屡发生,触目惊心,请看下面材料。  相似文献   

6.
教师打骂学生通常被认定为师德问题,例行的解决办法是警告、扣奖金直至开除,然后以此为鉴,对其他教师进行师德教育。然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近年来仍屡见于报端,并且见诸报端的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常用的师德教育的“药方”对症吗?   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在学校总跟学生发火的教师在家里也经常发火,爱跟学生动手的教师也爱跟爱人及子女动手。   将家里家外的表现联系在一起,我们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些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师德问题,而是教师的心理健康方…  相似文献   

7.
李勇 《中国德育》2007,2(9):67-68
“教育冷暴力”是指在学校教育中以非暴力手段对学生进行惩罚的作为或不作为。教师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嘲讽、漠不关心等非暴力手段,不公正对待学生,致使学生的精神和心理受到侵犯和伤害。体罚学生已经被明令禁止,一般教师也不敢碰这根高压线,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冷暴力”的现象却时有所见,并不为人们所重视。少数教师甚至把实施“冷暴力”作为治理班级、管教和震慑学生的法宝,  相似文献   

8.
在当今学校教育中 ,人们对于“健康”教育这方面的理解 ,还存在着片面性认识。认为身体没病 ,就是健康。与此同时 ,人们对于“体罚”也仅理解为对身体的伤害。其实不然 ,人的健康应包括身体、心理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等是否良好。一般来说 ,学校领导只会极为关注及处理对学生的体罚现象 ,却忽略了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罚”的伤害 ,更不用说去处理使用了“心罚”的教师。  众所周知 ,严重的“体罚”会使人致伤或致残甚至死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知道 ,“心罚”就如同变相了的“体罚” ,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同样会导致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扭…  相似文献   

9.
在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中,阜阳市教育局颁布了《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这一举措,受到了绝大多数学生、学生家长及教师的欢迎。但有的教师却认为:“十不准”中的诸多条款束缚了教师管理学生的手脚。如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或学生家长;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有这种认识的教师.没有从更新教育观念的角度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教育惩罚:教师的职责和权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学生在课堂上公然违反课堂纪律时,当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时,教师该如何处理?在当前教育中,有两种极端倾向:一种是滥用惩罚,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一种是不敢使用惩罚,不作为。一般来说,发生教师体罚学生的不良现象是有地域性的,在农村以及边远地区学校的案发率普遍要高于城市学校。乡村教师的教学水平、个人素质偏低,对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有更多的压力和渴望,体罚或变相体罚就容易出现。而在城市中,更多的教师是“谈惩色变”。“赏识教育”、“愉快教育”的倡导,新闻媒体对某些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当事件的报道,学校对教师的告诫:“安…  相似文献   

11.
一说起学校教育中的暴力,我们就会联想到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打手心、扯耳朵、揍屁股、刮脸皮、抄课文、罚站。其实在教育中还存在着另一种“体罚”,这就是“心灵施暴”。“心灵施暴”一词比起“体罚”来,人们可能陌生得多,不过对“心灵施暴”的现象却不陌生。在校园里,我们会听到或看到这样一些现象:某位老师对某个学生说:你怎么又打人了,我看你是改不掉这坏毛病了,跟小流氓没有什么两样;以后上课时手不准乱动,再乱动就把你的手剁掉;这次考试又是你拖了我们班的后腿,真丢人。有的老师在评价某个学生的时候会…  相似文献   

12.
苏霍姆林斯基说:“不能容忍教师挥舞着精神的皮鞭,在精神上侮辱学生。”——题记体罚作为一种以损伤学生身体、侮辱其人格尊严为处罚手段的错误教育方法,早已引起了专家学者、教育者的关注,成为了教育热点问题。但在教育实践中,另一种极端教育方式——“精神虐待”学生现象客观地存在于教育行为中。教育者这种有意或无意但已严重损害学生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的行为,涉及的层面比体罚更广,危害比体罚更甚,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以学习成绩这把尺子衡量,学生被分为优秀生、中间生、后进生三等。教师眼中的优秀生…  相似文献   

13.
在中小学,有不少教师常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从而使学生或轻或重地产生恐惧心理。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恐惧教育。  相似文献   

14.
在当今的中小学教育界,崇尚师生平等、尊重学生,崇尚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的同时,适当的惩戒教育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雷区”,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惹火烧身。而一些媒体针对由于体罚学生而引发不良后果等恶性事件的一再披露,  相似文献   

15.
当前,“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成为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而教育惩戒手段则几乎是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教师唯恐对犯错误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被指责为“体罚”或“变相体罚”。那么,教育惩戒究竟算不算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呢?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倡导对孩子的尊重、理解、民主、宽容,并不意味着教育不需要惩戒。[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需要惩戒,学生成长需要惩戒,但必须是善意而适度的。一时下,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加之,一些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家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不应有惩戒。其实,这是社会对惩戒看法的偏差。认为惩戒就是体罚,把教师依法对学生管理的手段等同于体罚。体罚,古人视其为天经地义,一把戒尺打出栋梁之材;而体罚已被禁止。但惩戒却不可随意摈弃。  相似文献   

17.
吕赟 《教书育人》2007,(10):15-16
中国文化中历来有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是北京某职业学校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辱师事件。这起辱师事件引起了笔者对教育惩戒这一话题的思考。近年来,老师体罚学生的极端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不断有学校和教师因为“惩罚”学生而被学生及其家长告上法庭,媒体也不时报导一些“恶师”事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地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至于学校谈“惩”色变,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束手束脚,苦不堪言。  相似文献   

18.
在当今的中小学教育中,极少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不良现象屡屡发生,这种暴力行为遭到了公众的强烈谴责,但有一种暴力行为至今尚未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那就是语言暴力。一、语言暴力易被忽视所谓语言暴力,顾名思义,就是诉诸于口头或书面语言的暴力行为,它是指教师在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乃至生活中,直接或间接地对学生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岐视性的语言,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个人名誉和心理健康遭到侵犯和损害。一些教师常常对所谓的“问题学生”或“后进生”使用“笨蛋”、“傻瓜”、“蠢猪”、“没有出息”…  相似文献   

19.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不仅普遍存在,而且被错误地认为是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不仅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生良好的个体社会化形成,而且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教师在选择体罚学生的对象及体罚的形式时,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倾向性,被罚学生间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年龄差异及家庭背景差异.体罚不具有教育作用,应通过完善教育制度、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教学行为等手段杜绝教育体罚现象的发生,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相似文献   

20.
针对近年来学校教育中出现的不当惩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严禁教师有任何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这无疑是英明之举。可是,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却在认识上出现了偏差,为了保住政绩,一概不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与“罚”沾边。谁要是“罚”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心罚”等罪名和“一票否决、责任自负、高职低聘”等处分则随之而来。[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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