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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论教师聘任合同的公法规范与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教师聘任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国家公共教育目标,其建立的基础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职权在合同履行中起主导作用,具有突出的公法性;教师聘任合同的缔结与履行以不自由为原则,合同责任的核心并非违约责任,与民事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推行教师聘任合同的目的有二,即公共利益和教师合法权益.为保证该目标的达成,必然赋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或)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缔结和履行中的特权并对该特权进行明确的界定与规制,同时赋予教师能与行政特权相制衡的权利.因此,必须贯彻行政特权法定并兼顾教师权益的法原则,适用公法规则对教师聘任合同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2.
论高校教师聘任合同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教师聘任合同是高校和教师在双方地位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其需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本文在界定学校是特殊的非行政主体的事业单位,及教师是非公务员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明确教师聘任合同既不是行政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具有行政性和劳动合同特点的特殊合同,因此其具体法律性质亟待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3.
如何规范和约束教师校外兼职已成为政府、学校和教师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在社会对教师校外兼职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政府不应过分干预,更不应"一禁了之"。教师聘任合同属于行政契约,兼具契约性与行政性,对解决教师校外兼职问题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应当在教师聘任合同的框架内,发挥作为行政契约的教师聘任合同的管理功能,让教师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充分协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教育公共利益与教师个人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同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程序,最终解决教师校外兼职问题。  相似文献   

4.
教师聘任制,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①《教师法》提出,我国将逐步实施教师聘任制。实施这项制度是一个长期缓进的过程,有赖于相应人事制度的配套改革。如何从法律上保证这项制度的实施,实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之间新型关系的转换,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一、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管理制度实行任命制。学校作为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教师和学校具有行政隶…  相似文献   

5.
中美高校教师聘任合同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师以个体的身份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教师聘任合同,从理论上讲是一种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然而,我国现行高校教师聘任实践中普遍实行的实际上是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协议。针对我国目前高校教师聘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对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归结,并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美国教师聘任合同的特点进行归纳,以此为借鉴,提出将教师个人聘用合同与教师集体合同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在聘任合同中的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教师聘任制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但是,目前高校教师聘任制尚有许多问题,突出表现是:聘任合同的性质尚未澄清;聘任的依据、程序和监督以及教师权利的救济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尚未形成法律机制。完善教师聘任制,应依法规范高校教师的聘任工作,摒弃教师对学校的行政依赖关系,将工会组织对学校聘任行为的监督法制化,建立健全教师权利的法律救济措施,确认聘任争议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7.
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法律透视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高校教师聘任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教师管理制度,是高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确认教师的职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教师任用制度。但由于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与教师权利、义务规定的不对等,以及高等学校同时拥有管理者与聘任者的双重身份,导致高校教师聘任形式上的平等和实际上的不平等。因此,只有完善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对高等学校聘任权的监督,明确教师聘任适用的法律依据,才能保证教师聘任制的依法实施。  相似文献   

8.
高等学校在聘任教师时不是行政主体,教师聘任合同不符合行政合同的形式标准;教师聘任合同不具有目的行政性和内容行政性,不符合行政合同的实质标准。因而,教师聘任合同在本质上不属于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9.
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学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聘任制度。本文根据目前的实际实施情况从两个大的方面来阐述聘任制条件下的教师合法权益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0.
教育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其法律地位学界研究较少。教育行政机关是在教育领域行使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既包括各级政府,也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通过梳理12部法律、19部行政法规、48部行政规章发现,教育行政机关具有以下职权:教育行政立法权或规定权、教育行政许可权、教育行政处罚权、教育行政处分权、教育行政给付权、教育行政指导监督权和其他权力。教育行政机关与民办学校存在许可、处罚和监督等外部关系,与公办学校以处分、预算、人事等内部关系为主。教育行政机关与教师、学生直接发生法律关系情形较少。  相似文献   

11.
现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任制存在着制度困境:从制度根本运行机制来看,其所依赖的市场机制不能满足义务教育公共性的要求;从制度具体设计来看,其已丧失了法理依据,同时缺乏对我国教育现实基础的考量。重构教师聘任制,应肯定其合理内核,坚持该制度,并以教师职业的性质作为根本出发点。重新设计教师聘任制,应以政府作为教师聘任的主体;聘任合同应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应以教师人事争议仲裁作为教师聘任纠纷的主要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2.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教师已经从原来的"国家干部"队伍中剥离出来而成为了一种专门职业,但教师的法律地位至今仍不明确。教师法律地位的缺失,将涉及教师属性的法律定位,以及教师与政府、教师与学校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文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教师为例,对其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保障教师的法律权益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3.
法定解除教师聘用合同程序的规范是确保减少聘用合同纠纷的有力屏障,是制约权力的一种重要机制,它能减少立法者滥用权力,以提高法的公正性。不管是预告解除、即时解除、任意解除还是其他解除,学校法定解除教师聘用合同与教师法定解除聘用合同的程序都有所不同。这些解除程序适用于签订了固定期限教师聘用合同的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各种身份的教师。  相似文献   

14.
The Indonesian government has been struggling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eachers in its public and private schools. Several programmes of teacher education and teacher certification have been designed to enhance teacher quality. However, the programmes do not yet develop effective teachers. Supporting the government programmes, the Tanoto Foundation has facilitated teacher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gramme since 2010, specifically in elementary schools in the provinces of Riau, Jambi, and North Sumatra. This paper first describes how the Tanoto Foundation has designed and implemented its teacher quality improvement programme for in-service teachers in remote schools in Indonesia and then uses this context to examine to what extent teachers benefited from these programmes. Reported findings broaden our understanding of how teachers can improve their quality via privately sponsored programmes.  相似文献   

15.
实施聘任制是我国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必然趋势。要使该制度得到公平、公正的实施,应研究的问题有很多,其中较为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聘任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对校长权力的制约。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聘任方面的法律法规,应研究聘任主体,聘任和解聘教师的法定程序,教师被解聘后的维权途径等三个法律问题;要加强对校长权力的制约,应提升教代会、教育工会、教师协会的权力,使教职工寻求到与校长权力相均势的利益支撑者。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转型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日显突出。我国现行的聘任制背景下,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不是单纯的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而是具有契约自由色彩和公共利益优先色彩的行政合同关系。  相似文献   

17.
蔡永红  毕妍 《教育研究》2012,(4):145-148
美国教师聘任管理权力架构清楚、权责分明,立法管理教师聘任环节程序规范、决策审慎,"集权式"和"市场式"相结合的教师资格标准保障新进教师的质量,聘任的双重合同有效保障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职级制度体现了专业能力与岗位、薪酬的对应,这些举措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借鉴美国经验,我国教师管理改革应明确各级政府、学校和教师在聘任管理中的权利、责任与义务,改革并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建立按照学校和学科分类、非终身、开放式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建立基于标准的晋升考试与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8.
合理确立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保障,也是人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立法将教师作为与其他专业人员无异的一类群体,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体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也没有呈现不同教育阶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群体的差异性,导致教师管理实践中问题和争议频发。教师职业源于现代国家公共教育体系建立的需要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与其他类型专业人员最显著的区别即在于教师职业的公共性,而不同教育阶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群体的公共性强度也存在显著差异。应以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为分析基础,以公共性强度差异为划分维度,确立不同教师群体的法律身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师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以公共性保障及其与自主性的协调为目标,确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科学设计教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9.
依法对学校不得法定解除教师聘用合同的条件加以设定,对限制学校随意解除聘用合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大有裨益。教师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设定学校不得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应体现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此,教师有疑似职业病、患职业病、患严重疾病、因工负伤、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教师在"三期"内、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八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基于无过错解除或经济性裁员而行使法定的预告解除权。学校因教师的主观过错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受上述所有情形的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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