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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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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的存废问题经过了二百多年的争论。正如死刑的存在需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条件一样,死刑的废除也需要上述条件。在目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诸要素,不能立即废除死刑制度。我们应积极的为死刑废除作准备,创条件,在宣传和法律适用方面向完全废除死刑做过渡性工作。  相似文献   

2.
死刑是一种最为严厉的生命刑,在历史上多有适用。然而随着人权理论的发展,世界范围内废止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尤其是对贪污贿赂等非暴力性犯罪。在国际社会普遍废除死刑的情况下,我国也应结合本国现实情况,逐步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废除了死刑。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废除死刑,但应通过完善死刑的适用范围、死刑的适用程序、死刑犯的减刑等有关制度以限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二战后,世界范围内死刑在逐步被限制并走向废止的同时,由于世界各国面临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2000年的20年间,世界上毒品犯罪规定死刑国家的数量却出现了明显增加。当前,虽仍可认为"国际法并未完全禁止使用死刑",但死刑的废除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毒品犯罪死刑废除并未得到我国当前立法的支持,但鉴于运输毒品罪的特殊地位和其社会危害性,立法上或司法上先行废除其死刑的适用,对于减少我国死刑的适用、推进我国毒品犯罪死刑的废除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的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当前死刑存在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对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的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当前死刑存在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对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发展,废除死刑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最终选择。从尊重生命与人格尊严、传承“慎刑恤杀”传统、克服死刑缺陷、实现理念转变等角度看,我国也应逐步废除死刑。我国可通过缩减死刑适用范围、放宽死缓适用条件、最终以终身监禁替代死刑的路径分阶段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8.
随着人权观念的发展,人们对于死刑适用具有了更理性的思考。在充分肯定人的生命权至上的理念之下,世界各国普遍倡导废除死刑,并且在部分国家已经实现。纵观各国废除死刑的方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修改法律,立即全面废止;另一种是对死刑适用严格限制,再逐步过度到全面废止。中国废除死刑的道路,理应从中国实际出发,走先限制,后废止之路。现阶段,应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开始。通过提高全社会对生命权的重视,立法上缩减相关死刑立法、改革刑罚制度、司法操作中严格限制来逐步实现。  相似文献   

9.
死刑制度的改革,一直是中国理论与立法界争论的热点。当前我国死刑改革面临着重重困境:立法上废除死刑罪名的步伐缓慢,司法上适用死刑的标准难以统一,国民对死刑的观点分歧巨大。要化解困境,就要以宪法为指导,推动立法减少死刑罪名,严格司法上适用死刑的标准,科学引导民意,以经济诉求的满足来缓解被害者家属的报复情绪等。只有通过多途径持续努力来化解死刑难题,逐渐减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才可能实现。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包括集资诈骗罪在内的九个死刑罪名,这一立法模式延续了《刑法修正案八》废除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的趋势,对于合理社会构建、加快我国金融改革步伐和法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罪质、舆情民意、体制缺陷来说,集资诈骗罪均不具备继续适用死刑的条件,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对于保障人权,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正当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我国的死刑改革,一要继续保持成批废除死刑罪名的步伐;二要对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的适用条件进行具体细化;三要积极探索死刑替代性措施的增设和运用。  相似文献   

11.
当代国际社会死刑的发展有两种流行趋势:一是完全废除死刑;二是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严格限制并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在我国,一方面,死刑文化有着较深厚的群众基础及认同心理;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犯罪增加,盼望以重刑尤其是死刑换取安全感的思想有较高的民众认同范围。笔者认为应当理性对待死刑所起到的作用,紧缩死刑的适用范围,严格限制死刑并逐步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12.
在从实体上废除死刑一时难以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从程序法上对死刑的适用进行严格的限制是一条更为理性和务实的道路。鉴于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立法上应当规定死刑案件的诉讼程序比普通的刑事案件程序更加严格。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的再审程序、赋予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申请赦免的权利、规范死刑的执行程序,在特殊的情况下赋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以减刑的权利,不但可以严格限制死刑在现阶段的适用,还可以为最终废除死刑进行观念上的过渡。  相似文献   

13.
旷日持久的死刑存废之争,使我们不得不面对如何认识和评价死刑。中国保留了死刑,但从制度和程序上限制死刑的适用,这符合中国的国情。然而人类最终必将全面废除死刑,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  相似文献   

14.
再谈死刑限制及其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并执行死刑的国家之一,目前正处于死刑废止的过渡期。但以废除死刑为最终目的的死刑制度却存在着许多弊端,因此,应当从立法和司法上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以限制死刑适用。  相似文献   

15.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被人类适用几千年之后,人们开始对它的作用和存在提出质疑。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取消或限制死刑的趋势,我国政府表示,从长远来看也要废除死刑。但就目前形势而言,废除死刑还不现实,我国目前仍有保留死刑的必要。本文将通过对我国保留死刑必要性的分析,对如何完善我国现行死刑制度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16.
我国大陆学者的死刑存废观念有三种,即死刑逐步废除论、死刑立即废除论和死刑绝对存在论。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死刑存废观念也有三种,即死刑暂时保留论、死刑立即废除论和死刑绝对存在论。我国台湾地区的死刑暂时保留论就是死刑逐步废除论,但它与我国大陆的死刑逐步废除论存在区别。我国大陆的死刑立即废除论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立即废除论及我国大陆的死刑绝对存在论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绝对存在论之间也存在区别。  相似文献   

17.
对于死刑的适用,当今世界性的潮流是废除或限制。我国基于目前的国情,坚持保留死刑,但对死刑的适用从“法定情节”、“犯罪主体”、“管辖、核准和执行程序”上进行了限制,并独创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适用制度。坚持“少杀、慎杀”,既符合了国际性潮流,又符合了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死刑存废本身不能表明一国的刑罚人道与否,笼统的讨论死刑存废是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考虑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如果仅仅是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考虑的话,一个国家有权也应该根据国情选择保留或者废除死刑。当然,由于死刑的严厉性,如果规定和适用不当,更容易引起违背刑罚人道主义的情形,因此各国对于死刑的规定和适用都应慎重。  相似文献   

19.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从世界范围看.废除死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厦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刑法还不能废除死刑,但应顺应时代和潮流的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体现慎刑的政策。  相似文献   

20.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具特色的、也是最古老的刑种之一。对于死刑存置与废除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基于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从经济背景、政治背景、人文背景及维护社会秩序需要四方面阐述我国现阶段死刑存置的合理性,接着以刑罚的效益性、公正性和人道性作为价值取向,指出了在不废除死刑的前提下,限制死刑的适用应该是合理且现实的选择,并预言在将来条件成熟时,死刑必然会退出历史舞台,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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