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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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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破产法存在着种种明显的缺陷,尤其是有些破产制度在立法上仍属空白.因此,对现行破产法进行完善成为必要.本文着重阐述了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复权制度与跨界破产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破产立法最基础的内容就是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问题。我国现行有关破产法的法律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应当修订破产法,突破现行法框架,采取一般破产主义,将其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民事主体和经济主体。遗产破产是其中应予考虑的难点之一。我国有必要确立遗产破产制度,遗产破产制度应当纳入自然人破产制度体系,使之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之  相似文献   

3.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滞后性日益突出,已经难以承载其应负的使命。笔认为,应从扩大破产法适用范围、统一破产原因、完善破产预警和再建程序、强化破产法律责任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充实和修正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使其切实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4.
韩长印 《红领巾》2004,(1):100-105
面对企业破产原因多样化的现实,我国现行破产法中对于破产预防制度的单一化构建已经不能满足不断增多的企业破产案件对预防制度在模式选择和预防成效等方面的需求.加之我国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破产和解与整顿制度的规定只有六个条文,并且由于其在制度构成的完整性和制度运作的可行性等方面均存在致命的缺陷,司法实践中无被援用的案例.新的破产法应对破产预防制度进行多样化设计,以便为企业破产的预防提供更大的选择余地.  相似文献   

5.
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社会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新破产法草案即将通过审议、颁布实施。新破产法借鉴各国之立法经验,力图贯彻市场经济的理念,破除旧法存在的诸多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从破产立法宗旨、破产原因、政策性破产之利弊与存废、管理人制度、预防破产之重整制度、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破产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新破产法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希望能使读者对新破产法的创新与修改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其中新法设立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人制度,预防企业破产最为有力的重整制度,对职工权益的适当保护等问题,也是目前破产立法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望能抛砖引玉,使大家都能为新破产法的立法与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现行《破产法》实施以来,对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及规范市场秩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从破产实践来看,《破产法》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所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却不尽如人意。分析破产法缺陷及原因,建立我国的破产重整制度,使破产清算程序逐步走市场化和职业化的道路,并赋予破产财团主体资格,是完善现行破产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破产申请是启动破产程序的先决条件.我国现行破产法在破产申请主体的范围上仅规定破产案件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从破产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破产制度有很大的缺陷,造成该破不破、破产欺诈、债权人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等诸多负面后果.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本国国情,借鉴各国破产立法例,对我国破产申请主体的范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以期为我国的破产法立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8.
从辩证法的角度观察,破产制度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各债权人之间以及破产与社会效益三大矛盾。这三大矛盾的均衡构成了破产制度以及破产法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均衡矛盾的观点来分析新破产法中几个主要的制度创设和新增亮点,进而与旧破产法进行比较,强调均衡矛盾是认识破产法本质的一项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对于我国企业法人,应制定出比现行破产法更加宽松的破产界限,取消一些不需要的限定性条件。从而使我国企业破产法更加趋于完善,并不再使国家及债权人的利益蒙受更大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与旧法的清算组选任制度相比,中国现行破产立法关于管理人选任制度的规定有很多突破,但选任方式不合国情,选任资格不够统一,选任时间有违法理。破产法的修订,应确立债权人会议主导型的破产管理人选任模式,引入临时破产管理人制度,建立市场化的破产管理人执业模式与资格制度。  相似文献   

11.
现行破产法在适用范围、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界定以及破产程序等方面存在局限;新的破产法应统一适用于企业法人,破产界限应更加科学,破产财产界定和破产程序应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12.
破产保全是在现代破产立法理念指导下,为实现破产预防和破产债权最大化受偿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与美国《联邦破产法》第362条所规定的"自动冻结"制度相比,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破产保全的生效时间、适用范围、违反破产保全的后果、破产保全的救济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破产法》从1988年正式试行以来,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破产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法律制度,它关系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均衡,关系到经济运行的秩序化,关系到社会的安全与稳定,起到进一步推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深化的作用。由于现行破产规范的不统一、不完善、不健全,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极不相适应,因而建立统一破产法典迫在眉睫。本文仅拟从我国应建立统一破产法典、完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救济制度、建立自然人破产程序三个方面来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作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14.
个人破产的条件、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破产行为能力的限制等三个问题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法应分别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并就仅有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或破产中连带之债的处理等特殊情况作明确规定;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是其所有的,除人身权益以外的积极财产,包括在共有中的份额及暂无处分权的财产;破产法应在破产中及破产后对破产的财产及人身权利加以限制,最终利用“复权制度”恢复。  相似文献   

15.
中国的新破产法已获得通过并实施。新破产法在立法理念上遵循利益平衡观,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保护以及经济秩序、交易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进行了平衡协调;在制度设计上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众多突破与创新。新破产法在适用范围、破产原因、破产管理人、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设计都有所完善。  相似文献   

16.
破产清算是破产法的基础和核心,在破产程序中有着"承上启下"之功能。中国现行破产清算人制度体现着强烈的"政府主导型"色彩,存在着法律性质不清、责任不明、组建成本高昂、运行机制非专业化等问题。文章旨在重构科学合理的破产清算人制度,在明析破产清算人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前提下,着重指出应建立破产清算人资格准入制度、破产管理人制度,并积极培育职业清算人市场,最终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破产清算人选任机制。从而通过制度引导人,真正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实现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双赢"。  相似文献   

17.
在新破产法的起草过程中,自然人的破产能力是争议较大而又急须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立法理由,认为我国应选择一般破产主义原则,同时应建立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以减少其消极后果。  相似文献   

18.
试论我国破产程序启动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程序的开始与进行有赖于一定的破产启动机制。我国现行破产法确立的完全申请主义启动机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缺陷。我们应在申请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整体构架下,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原有的破产申请主体制度,形成一种开放式、多元化、外向型的启动机制。  相似文献   

19.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破产法立法的难点,也是破产法实施的关键点。确立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破产法立法的重大制度创新,但破产管理人制度在立法上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无法满足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论研究应当关注破产管理人职业队伍建设、破产管理人选任、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设立全国性破产管理行政机构等重要问题,以推动破产管理人制度在立法上得到完善。  相似文献   

20.
王思 《华章》2007,(6):112-113
新破产法的出台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成果的彰显,其拥有诸多亮点,如扩大了破产主体适用范围引入了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和跨境破产制度等.但是对亟需建立的合伙企业和自然人破产制度没有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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