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作为中国新时期的经济宪法的破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新破产法较为突出的优势和创新点有四个方面:国有企业的破产从行政破产走向市场化破产;规制破产行为、强化破产责任;担保债权优于职工债权;规定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提出跨境破产问题。但创新还需要有相关配套措施作支撑,因此,对立法不足的弥补和完善也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2.
破产法的宗旨即是通过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破产法实施中,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当通过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对破产犯罪给予必要的规制,完善立法,为债权人利益保护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3.
我国破产法的定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认为,破产法的定位应既立足现实国情,又具有国际性的私法;而现行破产法受主客观条件制约,存在着明显的立法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影响了破产法功能的发挥。立法者应该纠错补缺,制定出定位科学、体系完整的新《破产法》。  相似文献   

4.
本文分析了现代银行破产法律制度,阐述了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对策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各国(地区)重整立法均予以充分重视。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之也加以重点规定。从拟定、通过、批准与执行等四个方面对重整计划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为我国将来的立法完善及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现行破产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的需要,新《破产法(草案)》已经出台。将来的新破产法与现行破产法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其明显的经济法价值取向。新破产法经济法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赋予形式平等的法律关系主体不对等的权利义务;管理人制度的引入;破产司法权的扩大;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冲突的解决机制新取向。新破产法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经济基础在于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使得破产关系不再是纯粹的私的经济关系。而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则是其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制度上的原因。  相似文献   

7.
从辩证法的角度观察,破产制度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各债权人之间以及破产与社会效益三大矛盾。这三大矛盾的均衡构成了破产制度以及破产法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均衡矛盾的观点来分析新破产法中几个主要的制度创设和新增亮点,进而与旧破产法进行比较,强调均衡矛盾是认识破产法本质的一项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8.
我国破产法修改草案已经完成,破产法基本原则的确立直接影响破产具体制度的设计。从破产法的价值取向上分析其利益本位原则,阐述我国破产法基本原则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实施,明确规定了税收优先权制度.但是对于税收优先权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所涵盖的范围,税收申报的过程,以及其在实施过程中与担保债权产生的冲突如何解决,成为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重点.  相似文献   

10.
新的破产法迟迟未能出台,新的相关司法解释却于不久前颁布.文章从10个方面对新旧司法解释作了简要概括的比较,指出其中的变化与不足,希望对于增进人们认识和理解新司法解释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2007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清偿,这样一来如何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便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及工会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论述,试图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如何构建起保护职工权益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2.
13.
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经济现象,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应当具备一个有效运行的市场主体法律机制,市场交易法律机制和市场退出法律机制。同时作为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则衡量了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因此新破产法正是为了建立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机制而拟定的市场主体退出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4.
破产撤销权制度一直争议颇多.最新的破产法草案对此制度的规定较之现行破产法第35条有很大进步,但对该制度基本概念问题的规定仍不明晰,对其适用范围、抗辩条件、行使和效力等问题的规定仍有欠缺.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破产法仅适用于企业法人,未规定复权制度。鉴于破产法草案适用范围的扩大,以及失权制度的建立,建立复权制度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我们应当在借鉴德、日等大陆法国家关于复权制度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建构我国的复权制度。在立法体例方面,我国宜采用混和复权主义。  相似文献   

16.
当前肇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令不少世界大银行纷纷陷入倒闭的边缘,中国银行业尽管没有受到太多的冲击,但关于中国银行业破产立法问题需要得到及时深入的研究.文章认为,银行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新<破产法>不完全适用于银行业破产,在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中,清算阶段的重整问题就变得相当重要.在制定金融机构破产立法时,应该明确监管者发起重整程序的触发标准.当监管者发现可能导致危及社会稳定的银行突发事件时,银行应及时向监管机构的负责人报告.而由于中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非完全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存在,银行法中的接管及可能发生的重整更应看做是行政性程序,也就是说监管者在整个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17.
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中的重整问题思考:以银行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入世后金融业全面开放使我们要面对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破产的现实,然而,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新《破产法》不完全适用于金融机构破产。在充分考虑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破产和金融安全的基础上,本文强调了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中的重整作用,并从重整行动的触发标准、适用性等几个方面探讨了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中的重整问题.  相似文献   

18.
破产本是一种公平的偿债方法,但破产实践中屡屡发生债权人利益受损的不公平现象,其直接根源在于我国破产法的粗陋与不成熟,比如破产中缺乏专门的监督组织、债权人会议难以发挥作用、个别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界定不合理,等等,我国在新破产法的制订过程中应积极寻求对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市场经济以供求关系的价值规律为杠杆。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开拓市场,实施消费贷款是扩大市场的重要措施之一。它也会给金融业和贷款人(负翁)带来风险,贷款消费必须有一个限度,否则会冲击金融业的稳定。我国应当选择适当时机制定“个人破产法”限制过度超前贷款消费,以保证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相似文献   

20.
破产保护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程序不同,它鼓励负债企业继续进行经营活动,允许财务上处于困境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破产保护对于参与各方都是有益的。负债企业可以继续运营并防止破产清算,公司员工可以继续保有工作,债权人在债务重组、实现成功的破产保护之后其债权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破产保护还有利于保护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灾难性的倒退。在这一方面,美国破产程序中的破产保护制度对于我国正在修订之中的破产法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