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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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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显示出不少弊端,特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置,以及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界线的不清,导致大量的弃耕抛荒、农民利益受损。应当通过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划清集体土地与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范围,确立农民社员权,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适当限制下的土地处分权等方式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反映集体成员的共同意志。由集体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委员会等自治机构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历史成因也有现实需求。需要的是对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民主程序进行细化和规范化,建立一种能够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土地制度以及农民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的集体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城市化的时代背景决定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仍存在主体虚位、客体不稳定、权能缺失等弊端。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在城市化进程中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主体归位、稳定客体、恢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从而使中国农村土地真正走出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困境。  相似文献   

4.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形成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次演变为合作社土地所有权、人民公社土地所有权、生产队土地所有权以及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四种具体表现形式。其中,前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均以国家控制为主要特征。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则以成员自治为主要特征。完善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以村民自治为原则,以村委会为基础,以村民会议为核心。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土地不应实行村法人或村民小组法人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一种新型的总有权。这有利于农民集体直接行使对集体土地的权益,以制约村干部任意处分土地的不法行为。然而,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对日尔曼土地所有制的复制和原封不动的移植,我们应该在借鉴日尔曼法传统总有理论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总有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7.
"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之客观界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界定是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关键所在,在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具有代表性的8种理论观点综述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客观的评析,结论是8种观点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和不足,不能成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或重构的理想选择.笔者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之性质应为农民集体享有的单独所有权,法律应赋予农民集体之特殊民事主体法律地位,这必将为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提供前提条件和打下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8.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从现行法律规定入手,认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但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超法律限制,在现实层面已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对此,笔从法理的角度进行了剖析.进而指出只有合理的并且得到了实施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最后,笔对这种制度进行了初步的建构,即按照法人治理模式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予以重塑,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集体”法人资格,使之成为法人,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9.
农村集体土地不应实行村法人或村民小组法人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一种新型的总有权.这有利于农民集体直接行使对集体土地的权益,以制约村干部任意处分土地的不法行为.然而,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对日尔曼土地所有制的复制和原封不动的移植,我们应该在借鉴日尔曼法传统总有理论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总有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0.
凸现私权特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造之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于历史及立法等原因,先天性缺乏私权特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满足其主体追求切身利益时,日趋显得捉襟见肘,按照私权法理和规则改造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以满足财货流转之顺畅,实现所有权权益之最大化,是我国立法之迫切任务。  相似文献   

11.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义是“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不是指消费品,而是指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精髓,不是所谓“直接结合”,而是控制权问题。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关键,是劳动者群体行使控制权。  相似文献   

12.
明确集体林地权属是2006年启动的云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通过确权,将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明晰到各类林业经营主体,以法律维护集体林权的效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经历了数次变革,本次集体林地确权就遇到了历次林权改革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为成功化解矛盾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特殊时代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政治产物,创制之初就与法律逻辑没有多大关系,造成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权制度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当前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改革是重新调整农村土地利益分配的诱致性与强制性并重的制度变迁过程,法律改革的核心在于在集体所有权的框架下理清农民集体的法律内涵、通过对征地制度和农村建设使用权制度进行调整以实现集体所有权在经济利益、平衡集体所有权与集体成员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及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4.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物权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文章从分析现状着手,提出了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15.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问题曾一度引起争论,产生了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时隔半个世纪,对中国土地所有制问题的认识又有新的发展,有学者又提出了家庭财产所有制。这三种观点,反映出不同学者在不同的学术环境下对该问题持有不同的问题意识,即从关注"国计"到关注"民生"。这种变化体现的并不是线性的替代关系,而是学术研究的继承和发展,是研究者视野的不断下移,人们已越来越关注社会的下层民众及其生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集体所有权时,继续使用了集体所有一词,这使得集体所有权主体模糊的弊端依旧。构造集体土地所有权,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则,还须考虑农村土地的功能、社会的意识传统以及制度的变革成本。鉴于农民集体在实践中的需要。可将农民集体构造成一种特殊的法人。法人成员身份以农村户籍为标志,成员按照法人的意思表示规则平等地行使成员权。物权法无须对集体所有权客体进行列举,只需对集体财产权利的变动做出规定。最后,要建立农村集体法人的治理结构,农民集体成员通过法人机关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17.
对“重建个人所有制”不同解释的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历史的必然,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它的内涵只能是生活资料,而不可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或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这样的同义反复,也不可能是私有制,因为马克思已经明确指出“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从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分离、更高形式的结合上可以解开所谓的“辩证法之迷”。即生产发展的必然规律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一致性。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物质条件,也是人们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平等权利保证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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