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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城市房屋被征收,野蛮拆迁、暴力征收等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解决了城市房屋征收中出现的众多问题与矛盾,使得现在社会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集体土地征收方面。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土地征收法规中关于程序性的规定薄弱,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实践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分析研究现行土地征收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立法完善,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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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宾,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文基于厦门市湖里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拟探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存矛盾及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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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土地征收中的利益衡量机制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阳君君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建立一套科学、民主的利益衡量机制,是缓和土地征收矛盾的重要途径。经过数十年的土地征收立法改革,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中的利益衡量机制得以不断完善。其具体内容包括:确定土地征收所需衡量的三种利益、以比例原则作为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形成利益衡量的阶段性构造,以及在土地使用规划与土地征收中吸纳公众参与。虽然在政治制度与土地制度方面两岸存在不少差异,且台湾地区土地征收中的利益衡量机制还存在种种不足,但我国大陆地区完全可以从中得到某些正向或反向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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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大治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4):96-99
矛盾日趋激烈的集体土地征收纠纷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集体土地征收冲突的日益激烈,则进一步反映出集体土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健全.要减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矛盾和纠纷,就要构建完善的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征收合法性的客观标准宜借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设立相对统一、合理的补偿标准,建立一整套多层次、快捷、高效的权利救济模式.同时还要构建集体土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土地征收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保障土地征收利害关系人的诉权,使司法审查介入征地过程;明确集体土地征收纠纷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避免因主体不适格而不能及时获得救济的情况;加强对土地征收行政案件审理问题研究,明确审理范围,确定司法审查的限度;提高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的效率,通过充分协调化解征地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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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地征收规模膨胀,因征地性质模糊、"公共利益"范围泛化、补偿机制落后、被征地农民话语权缺失又缺乏权利救济机制等,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有激化趋势。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对策:严格界定"公共利益",探索非公益性用地制度;确认土地发展权,坚持完全补偿原则;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和程序,保障征地过程中的农民话语权;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长久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制定《土地征收法》,切实为征地提供从征收到救济的全套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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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由于立场不同,政府和农民集体在利益取向上也大相径庭,利益上的冲突让两者在征地问题上无法达到和谐的统一,引发了许多矛盾,不但影响了土地征收的展开,甚至阻碍了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笔者调查了政府和农民集体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看法,将不同利益主体对征地补偿标准的认识差异作为一个切入点,分析了差异形成的原因,寻求从根本解决政府和农民集体矛盾的途径,为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提出建议,使相关法律法规能更好地为土地征收服务,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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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乐 《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3,(5):118-121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农地征收所诱发的纠纷日益增多,究其原因在于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完善,从加快农地征收立法,保障征收纠纷的解决有法可依;完善农地征收纠纷的预防机制;完善协调现有纠纷解决机制出发,健全我国农地征收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化解凸显的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8.
由城市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想到的宪法适用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侯志森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5):42-45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在一些地方引发了激烈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障碍。为了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应该在宪法的框架内,特别是根据2004年修宪后,宪法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三条规定,以社会功利主义来定义“公共利益”的内容,以体现被征收财产市场公平价值作为对征收行为的补偿,严格适用宪法关于财产和土地征收的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9.
田平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1(1):40-43
土地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国家将集体土地强制性征归国有并按法定程序给予被征地集体或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对于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性质,目前学术界尚无一致的意见,对农村集体土地属"农民集体"的理解也存在诸多分歧,使土地征收在现实中产生许多矛盾,进而影响到征地补偿的标准、范围和分配。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主体缺位、国家主导、强制性、公益性、程序性和有偿性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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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璨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1,29(2):79-81
"社会公共利益"是衡量土地征用合法性的唯一理由。因此,在实体法上明确界定"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在程序法上建立公开、透明的土地征用程序,并明确公益性用地与非公益性用地的界限和建立非公益土地市场,对于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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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刚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35-38
现行农地征收中存在"公共利益"界定不清、补偿标准严重偏低、补偿费分配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进而造成失地农民、用地单位和政府之间的多重矛盾,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对国外征收制度的研究借鉴,结合我国国情对征地制度进行优化:搁置"公共利益"界定的难题,从技术层面入手,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在补偿费分配方面充分考虑征收中相关利益方的损失;实行多元化的补偿方式,以达解决征地中存在问题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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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慧芳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26(1):35-38
正确处理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是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二者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征地范围过宽、补偿偏低、安置不当,其原因为“公共利益”界定不明、集体土地产权缺陷、政府权力寻租和政府行为缺乏规范。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应从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和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着手。 相似文献
16.
王晓君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3):42-45
“公共利益”是当代各国宪法和法律中常见的概念,我国宪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分别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并没有对“公共利益”作出解释;理论界至今也没有完整而权威的界定,甚至在国际公法学界也找不到精准的诠释,造成实践中“公共利益”的滥用。通过综述各种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可以找出其中共性的结论,为描述我国宪法条文中的“公共利益”含义,以及限制其随意使用提供借鉴和佐证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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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如果地方政府在行政过程中出现责任缺失或者越位,将会使征地过程的复杂性大大增加.所以,找准地方政府在农村土地征用中的应有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土地征用的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和服务者,应加强地方政府相关方面的责任工作. 相似文献
18.
征地拆迁纠纷略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绍祯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26(12):161-163
在城市化进程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居民安置的问题越来越多,已成为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息息相关的焦点问题。文章首先概括了征地拆迁纠纷案件的特点,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征地拆迁纠纷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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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蓉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53-57
在宪法第四次修正案通过以前,我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益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只有在一些行政法律、法规中,如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公益征收征用中的补偿要件做出了规定。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来看,公益征收征用及补偿制度在宪法中的缺失是一个遗憾。宪法修正案修改后,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在公益征收征用公民个人财产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必须给予补偿,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保护了公民个人和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国家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在宪法中的确立,为在具体法律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有利于平衡和协调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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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市襄阳"建设中建立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政府组织腐败的程度。要紧紧围绕公共利益这个中心,遵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以及科学高效的价值原则,建立完善普通民众利益表达机制、政府科学时效的回应机制、政府公务和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制度、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才能有效推进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较好地控制腐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