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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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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宇  黄牡丹 《宜宾学院学报》2005,5(10):69-71,87
关于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本文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分析:交通肇事后逃逸而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能否出于故意;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中交通肇事的先行行为能否引起作为义务;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否可以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是常见高发的犯罪,但刑法分则第232条对故意杀人罪的罪状只作简单的表述,因此,深入了解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案处理产生的分歧,积累的经验,对于正确把握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准确界分故意杀人罪与相近犯罪,显得尤为重要.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界分要点在于行为主观故意的内容,以及行为人进行故意加害时,是否放任了他人死亡的结果.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界分要点在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内容重心的认定,以及对"不特定"的理解.间接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的界分要点在于对"放任"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理解、认定与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合理运用生活常理、常情.  相似文献   

3.
“陷害教唆”是指行为人出于陷害他人的动机,教唆他人犯罪,在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之时或之后报案,将其抓获的一种犯罪行为。在陷害教唆的情况下,陷害是推动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的内心起因,但这种犯罪动机并不能否认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教唆故意,也不能否认陷害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之间的犯意联系。因此,陷害教唆犯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教唆犯,应按教唆的罪定罪。  相似文献   

4.
利用先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实施犯罪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无论是抢劫罪、抢夺罪还是盗窃罪都因为构成要件的部分缺失而不能简单适用。从先行为人与后行为人各自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来看,如果后行为人对于先行为人的行为抱有“利用”的故意,可以按照间接正犯来处理,否则就只能视其行为要件具体定罪了。  相似文献   

5.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新启用的术语,从转化犯的特征入手,前罪成立、罪质转化、行为人思想和行为的转化,归纳出转化犯的概念,既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较轻的犯罪时,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发生了法定条件,使基本罪的性质发生改变转化成为另一重罪,因而法律规定以重罪定罪处罚或从重处罚的犯罪情形。现今有相当一部分关于转化犯的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并不准确,还需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虽然从立法原义上看,我国刑法中的抢劫罪包含故意杀人的行为,但是无论是从法定刑的配置、犯罪客体的确定,还是从杀人与抢劫的关系以及国外的立法例来看,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从立法完善的角度考虑,应当将以杀人为手段进行抢劫的行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17条第2款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范围的规定容易让人将未成年人所犯罪名理解成狭义的范围.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合法、合理地探求其应有的含义.该条款规定的八种犯罪应该理解为是指具体的罪名.在这八种犯罪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该包括其他罪名的犯罪中包含或隐含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犯罪;"强奸罪"应该包括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规定的"强奸"或"奸淫"行为;"抢劫罪"应当包括三种转化型的抢劫罪;"贩卖毒品罪"不包括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投毒罪"应当包括修正后的投放危险物质罪.不能将这法定的八种犯罪限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该条款可以增设一些其他严重的犯罪.  相似文献   

8.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1.刑法分则条文通常由和两部分组成。2.叛逃罪的主体是。3.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的规定处罚。4.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5.犯非法拘禁罪,致人伤残、死亡的,应当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6.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7.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组织卖淫罪或者强迫卖淫罪的,从重处罚。8.为谋取,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  相似文献   

9.
抢夺罪行为人对被害人财产损失既包括直接故意的内容,又包括间接故意的内容。因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的主观心理状态一般情况下为过失,少数情况下为间接故意。抢夺罪的主观目的中不必加上“数额较大的内容”,这是抢夺罪的主观方面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10.
阐述了网络犯罪的概念,即行为人通过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或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如ISP),对网络信息和信息网络进行攻击,或以信息网络为犯罪工具和手段,实施侵害或威胁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并应受到相关法律处罚的行为。认为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具有特殊性。并从网络犯罪的概念、类型、特征入手,分析了网络犯罪的成因,提出现阶段网络犯罪的防控策略。  相似文献   

11.
一名 11岁的女孩死在一名 14岁的男孩手上 ,只因这个女孩曾劝自己的哥哥少与他来往。日前 ,这名 14岁的凶手冯某因犯故意杀人罪 ,被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冯某在法庭上交代说 ,其杀人手段是从电视上学来的。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认为 ,冯某无视国法 ,故意杀人致人死亡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且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本应酌情从重处罚 ,但因其犯罪时年仅 14岁 ,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审理此案的翟法官认为 ,许多未成年人拜影视为师 ,从中学会作案手段 ,并动辄以暴力解决问题 ,影视媒介大量充斥的暴力镜头对未成年人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12.
罪过的实质是行为人对社会价值的敌视、蔑视或者漠视、轻视的态度;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的主观罪过在现实中的展开。对犯罪故意中“明知”的涵义应作实质理解,即是指“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对自己希望或者放任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某罪特有的客观性质的明确认识”。明知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自己意识状态中的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危害性质(包括行为对象、方法、特定的时间地点、违法性等),行为结果以及行为发展过程的明确认识。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司法认定和处理票据诈骗犯罪,首先区分票据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诈骗数额应当成为票据诈骗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行为人是否出于直接故意,对某些行为对象是否明知以及是否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对定罪量刑也同样有影响。其次,重点分析了票据诈骗罪与其他相关犯罪之界限。  相似文献   

14.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刑法及司法解释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在理论上对该行为性质的认定却存在较大分歧,认为因逃逸致人伤亡的案件比较复杂,有些确实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论,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得过于单一。事实上,不仅因逃逸致人伤亡的案件,而且因逃逸致人重伤的案件中,也有部分属于含故意犯罪的情况,正确界定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公正适用法律的前提。  相似文献   

15.
所谓片面共犯,指行为人单方面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并与之共同实施犯罪,但他人不知情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片面共犯案件。在理论上对片面共犯能否成立的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避免司法实践中因为认识不一致而导致司法操作上的混乱。片面共犯中对于不知情的他人而言,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认为对其行为应根据其犯罪情节单独定罪量刑,不按共同犯罪处理,而对于具有片面合意的犯罪人能否按共同犯罪人来处理。  相似文献   

16.
违法性认识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违法性认识,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规范的认识。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故意中应占据何种地位,中外刑法学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违法性认识和社会危害性认识都反映了行为人的反规范意识,体现了犯罪故意的本质特征,行为人只要具有其一,就应认为具有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17.
学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性质争议主要涉及帮助行为能否正犯化、中立行为能否予以犯罪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帮助犯量刑规则时是否还适用刑法总则中帮助犯的处罚规定这三个问题。由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故意内容需与正犯实行行为有重合之处、行为人提供帮助的客观行为不法性仍来自正犯、行为人的帮助行为是否侵害法益及侵害法益的程度仍是由被帮助者行为造成之危害结果决定、不能认为设置了独立法定刑就意味着其是拟制正犯,该罪只是帮助犯的量刑规则。  相似文献   

18.
对行为人肇事逃逸后出现被害人死亡的实害后果,应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还是故意杀人罪,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分歧。以对大陆法系等价值性理论和对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认知为基础,对"单纯逃逸"和"移动逃逸"进行了分类分析,单纯逃逸致人死亡并不必然得出故意杀人的结论,关键在于对排他性支配力的判断。  相似文献   

19.
所谓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意图流通而非法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行为只有在不能查明所持有假币的真实来源与用途时,才能独立成罪。在构成其他犯罪的情形下,非法持有假币行为只是其他有关犯罪的伴随行为,非法使用假币行为只是其他犯罪的一种手段或目的,均不再单独成罪,对行为人只按其他有关犯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0.
"妨害公务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277条不应解释为一个罪名——“妨害公务罪”,而是四个罪名;“妨害公务罪”兼具侵犯国家法益和侵犯社会法益的性质,但以前者为主;“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两类,其中人大代表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妨害公务罪”属于具体危险犯,其“暴力”从外延看包括间接暴力,从程度上看不包括造成轻伤害的情形;“妨害公务罪”中的“公务”应符合合法性条件,合法性的判断标准是法官就公务行为时的情况进行客观的判断;当行为人对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发生认识错误时,阻却犯罪故意;当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应按照刑法第277条第1款规定定罪处罚,而不是按照同条第4款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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