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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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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白雁 《天中学刊》2002,17(6):27-30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刑法修订后新增的一个罪名,目前理论上尚缺乏深入论述,有必要对这一犯罪的手段、犯罪形态及一罪与数罪等问题进行详细探讨;刑法158条规定的“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虽看似十分完善,实则没有存在的实际意义;虚报注册资本罪系结果犯,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未完成形态。  相似文献   

2.
外商虚假出资及其刑法制裁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商出资在整个引资工作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而外商虚报注册资本、借款出资、抽逃出资、建立假合营企业以骗取优惠待遇、出资和购销作价不公平、拖欠出资、以有瑕疵的资本出资等虚假出资行为严重破坏了引进外资国策的健康实施,危害了国家和中方合营者及外商投资企业等的利益,但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刑法制裁。文章较全面地阐述了外商虚假出资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新刑法的有关不足,提出了一些完善新刑法的建议以供立法者借鉴  相似文献   

3.
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废除抽逃出资罪的呼声越来越高,2014 年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公司法修改后刑法中的抽逃出资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这必将会对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抽逃出资罪符合刑法中的危险论理论和刑法谦抑性原则,并且是保护公司法人财产和确保债权人交易安全的需要,因此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需从改变罪名、完善犯罪主体、完善刑罚设置三方面对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4.
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并不当然蚀空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可罚根基,刑法上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尚有存在空间.圈定虚报注册资本犯罪在立法上应当遵循公正性和经济性两大原则.从虚报注册行为的可罚本质和罪圈划定原则出发进行考量,结果犯模式或许是最好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外商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等出资欺诈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我国引进外资国策的健康实施。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中方企业急于招商引资、信息不灵、追求优惠待遇等,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建议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法律制度,加大对外商出资欺诈行为的刑事制裁。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了信用证欺诈罪,与刑法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相比较,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文结合信用证业务独特的性质,通过对假冒信用证、开立软条款信用证、使用伪造的单据等手段的分析,对信用证欺诈罪主观方面进行了界定。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各种手段提起民事诉讼已屡见不鲜,这种虚假、恶意的民事诉讼行为不仅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损害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虚假诉讼的现状及成因的分析,提出打击虚假诉讼刑罚手段不能缺位的观点,并通过与诈骗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相关罪名的比较,对设立“诉讼欺诈罪”的刑法规制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8.
共谋罪作为一种未完成形态犯罪,主要存在于英美刑法中。共谋罪的设立对打击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提前适用刑法来保护法益,为国家提前发动刑罚权提供了正当性依据,适应了英美国家风险社会犯罪的情势。但共谋罪也具有一定缺陷,其造成的处罚过于提前也存在滥用和任意发动刑罚权的潜在风险。鉴于共谋罪立法利弊兼具,我们应当审慎对待共谋罪立法,并根据我国犯罪态势,扬长避短,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推进我国刑法现代化。  相似文献   

9.
证券市场中存在的“老鼠仓”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刑法修正案(七)》也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规定,将其归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中。但该罪与老鼠仓行为的特征有很大区别,这种安排并不合适。而呼声较高的设立背任罪的设想也与我国立法现状存在冲突。根据老鼠仓犯罪的实质及我国刑事立法情况,折中的方式是设立金融行业从业人员背任罪,并将其作为刑法第182条之一。  相似文献   

10.
刑法对社会生活的介入与调控有其质的规定性。刑法干预超过一定的度,刑法不但不能达到规范的目的,而且刑法自身也有变为“恶法”的危险。面对日益严重的犯罪现象,刑法立法不能沿着重刑化与犯罪化的轨道作单轨运行。刑法的最低限度干预原则应当成为刑事政策的当然内容,构成刑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罪之合理性要求的满足,意味着刑法的最后手段性与最轻刑罚要求。面对有着重刑化犯罪化倾向的刑法立法实际,刑法的最低限度干预原则应当对我国刑法立法有其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按照现行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是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构成要件也不同,通过对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的比较和分析,为了便于司法实践中打击和惩治这类犯罪行为,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宜规定为同类犯罪,适用相同的量刑幅度。  相似文献   

12.
股东的出资关系着公司资本的充实、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市场交易的安全。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根据股东出资方式的不同,认定虚假出资的形式也不同。从资本角度探讨劳务出资和信用出资的问题,主观上出资人对以这两种形式的出资不存在虚假的故意,客观上如果劳务出资和信用出资能在资本市场中成熟运转,其不宜被认定为虚假出资,可以慢慢地纳入法律认可的出资方式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3.
刑法理论界对于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研究相对薄弱,笔者从五个方面入手来略抒浅见:从历史沿革角度研究本罪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的逐步完善;提出犯罪客体应属复杂客体,犯罪对象应包括注册服务商标标识;区分伪造与擅自制造应以是否具有印制商标标识经营权和是否受商标所有人委托为标准;“情节严重”应在完善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合理运用;本罪的主观罪过方面可以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4.
诬告罪在中国源远流长,先秦文献中已有论及,此后历朝法律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诬告反坐”是中国古代惩罚诬告罪的基本原则,带有浓厚的报复主义色彩,但在不同时期其侧重点又有所不同。系统研究古代的诬告犯罪,有助于完善中国现行刑法关于诬告陷害罪的一些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国内外频繁爆出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丑闻.大都是通过虚假验资的形式完成的。鉴于理论界多以会计准则为视角来探讨规制虚假验资的不足,本文提出应该导人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来有效地遏制虚假验资行为。文章指出.首先,应该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追究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其次.应该摈弃传统民事责任构成的“四要件论”.只要具备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虚假验资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和“虚假验资报告与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两个条件.即可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2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罪的客观要件,其中虚假宣传是其核心,但对虚假宣传没有进一步诠释,导致对虚假宣传理解不一。通过对虚假宣传与虚假广告类型的解析,界定了虚假广告罪中的“虚假宣传”应是违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规制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作与事实不符的,足以让一般人陷入错误认识的信息传播活动。  相似文献   

17.
嫖宿幼女罪应重新置于强奸罪条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将嫖宿幼女的行为从原先强奸罪下的一种行为方式独立成为嫖宿幼女罪,不利于保护幼女法益,导致刑法分则体系滋生矛盾,对刑法基本原则产生了冲击,司法实践中面临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形态不好把握的难题。应将嫖宿幼女罪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废除,将其重新置于强奸罪条款,还原嫖宿幼女行为的本来面貌,维护刑事立法平等保护幼女的初衷。  相似文献   

18.
敲诈勒索罪的手段是敲诈勒索罪客观要件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也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之一。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主要是威胁或要挟。但有的学者认为除了威胁或要挟之外,还应包括暴力手段。下面笔者将从比较研究关于敲诈勒索罪手段的规定、当场实施暴力能否成为敲诈勒索罪的手段、敲诈勒索罪的其他具体手段等3个方面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9.
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在证明中要注意证明行为的本质特征是无事生非,主观故意内容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性质是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在实践中应避免几个误区:该罪也会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共同行为和多次行为可以概括认定。  相似文献   

20.
从行为论与犯罪论的关系角度分析,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作为行为论的犯罪论,由于行为论被包括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因而不具有独立的体系性地位,从而导致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难以充分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人权保障机能;而日本的犯罪论则是作为行为属性论的犯罪论,虽然犯罪论与行为论相互分离,但是由于现存的行为论难以实现它本应具有的理论和实践的机能,从而导致行为论的体系性地位低下。本文从中日犯罪论体系互补的立场出发,尝试对两国的行为论以及犯罪论体系进行了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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