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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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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电视节目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法制节目的编导充分调动了种种电视手段,将一个个案例做成悬念迭出、紧张刺激的故事。随之带来的问题是电视法制节目的法制含量弱化了,作为电视法制节目的个性不再那么凸显,与其他节目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普及法律知识是电视法制节目的基本功能,弘扬法律精神是其根本宗旨,建立法治社会是其始终如一的追求。电视  相似文献   

2.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正义良知为宗旨,运用电视的多种手段,对某一法律事件或某类社会现象进行多侧面、立体式报道的一种信息传播形式。这就要求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要具备更高的素质。笔者就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从三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见解。主持人应  相似文献   

3.
吴旭东 《视听界》2002,(4):23-23
电视类法制节目是要让观众在收看节目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的熏陶和教育,感受到法律就在他们身边,明白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因此,普法意识是其必备的因素。一、加强法制节目的法律含量。法制节目不能等同于“热  相似文献   

4.
房芳 《青年记者》2004,(7):59-59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80年代,我国出现了早期的电视法制专栏《规矩与方圆》和《观察与思考》。2000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45个全国卫星频道中,已开办了法制专栏的有33个台,不少电视媒体因法制节目办得有声有色而名声大振,法制节目也与时俱进,逐渐成为各电视媒体的强档或金牌节目。如央视的《今日说法》、重庆台的《拍案说法》、安徽台的《法眼看天下》等等。其中,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是全国开办时间最长的法制栏目,它创办于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1986年,栏目收视率和观众满意度在全台各栏目中始终名列前茅,并多次获得全国大奖。  相似文献   

5.
电视法制节目不少案例通过纪实手段报道公民或法人之间的敏感问题,满足观众了解社会现实、揭露社会问题的愿望,很受观众欢迎。但暴露过大、侵犯到公民隐私的问题也时有发生。由于法制节目的定位和特征决定其内容必然是人们的法律实践和法律行为以其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电视法制节目制作者必须处理好节目中的暴露性和公民隐私权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蒋朝霞 《视听界》2009,(1):110-111
电视法制节目如果仅仅是案例的报道,或者案例加上法律条文解释,而没有对人的关注,就失去了法制节目的张力和支撑。法制节目强调的知识性并不是单纯说教和灌输法律条例,而是以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去把握新闻事件,并融入电视人的情感体验和理解,关注法律背后的人物命运,将一种人文思想贯穿于节目的内容和风格之中,让观众有所震撼、感悟。  相似文献   

7.
穆晶 《记者摇篮》2009,(11):64-64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法制节目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案例向人们反映出案例背后的本质,给观众提供借鉴和思考,观众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之后,希望获得通俗易懂的解疑释惑,因此,承载着教育和人文关怀目的。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实施,电视法制节目逐渐成熟,这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地位以及树立法制信仰,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一些有识之士在高度评价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同时,也针对其繁荣发展背后可能带来的问题表示担忧并提出警告和建议。其中,电视法制节目的伦理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9.
《法律讲堂》生活版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重点推出的法律类法制节目,笔者以《法律讲堂》生活版电视法制栏目报道内容为研究样本,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报告数收集,从报道案例选择、各部门法内容比例倾向性和观众期待度分析等三个层面入手,总结《法律讲堂》开播以来的历期节目在我国当前法治环境中所获得的观众认可满意度,分析报道题材内容选择方面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并尝试提出完善策略。  相似文献   

10.
唐晖 《声屏世界》2004,(9):24-25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观众欣赏品位的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特别是地方台的电视法制节目与社会责任的要求、受众需要的期待,明显存在着差距,而且差距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不少地方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已风光不再,收视率开始下降。如何提升电视法制节目的品质,不让已聚集的受众流失,是电视法制节目的制作人当今思考的重点。  相似文献   

11.
电视法制节目是向公众阐释法律事件始末、宣传正确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实现法制教育的节目形式。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公众法律意识显著提升,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对电视法制节目的内容、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电视媒体市场化运营发展的影响下,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服务功能被削弱,内容泛化、形式娱乐化等问题严重制约电视法制节目的健康发展。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电视法制节目亟需找准自身的定位,积极承担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社会责任。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作及报道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探究强化电视法制节目普法服务功能的有效策略。  相似文献   

12.
电视法制节目从无到有,从沉寂到繁荣.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今天,从报刊、杂志,网络到电视,从中央级到省市级电视台,几乎都设置有法制类的新闻专栏。这固然有法制新闻本身所蕴涵的永远值得传媒追寻的知识性,趣味性价值,同时它也是人们对法律问题,法律知识的需求度不断提高的结果。  相似文献   

13.
试论电视法制节目的可看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晓霞 《新闻记者》2005,(10):73-75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视法制节目生逢其时,遍地开花,几乎全国各省市台都有各种类型的法制节目。以上海为例,上海电视台和东方电视台两个频道几乎天天有不同栏目的法制节目。中央电视台在去年年末还专门开出社会与法频道(即12频道)。法制节目的兴旺,一方面是顺应了中国“以法治国”的指导方针,另一方面也因为观众有迫切需要从法制案件中获取法律知识的强烈愿望。因此,法制节目近年来日益成为荧屏上新的收视热点之一。  相似文献   

14.
刘欣然 《新闻前哨》2013,(12):51-51,55
伴随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程,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也保持同步发展。电视法制节目的兴起不仅丰富了电视荧屏,也在普及法律知识和推进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那么,一档成功的电视法制节目,如何才能够做到寓教于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吸引观众收看,最大化发挥法制电视节目的宣传教育作用?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相似文献   

15.
何波 《视听纵横》2002,(1):64-66
所谓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精神、分析案件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从80年代中国早期较单一的电视法制专栏《规矩与方圆》和《观察与思考》开始,它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的恢复和建设、电视传播水平的提高,以及传播规模的扩展而逐步发展起来,其具体节目形态以及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逐渐清晰、成熟。目前,在我国已经开辟法制节目的近200家电视台中,电视法制节目纷纷进入了播出的黄金时段,湖南电视台甚至出现了“长沙政法频道”这样的法制专业频道。  相似文献   

16.
法制频道——喧嚣后的沉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耘耕  周聘芬 《新闻界》2005,(5):31-32,40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中错综复杂矛盾的出现,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度,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度不断提高.作为传媒基本载体之一的电视与法结下了不解之缘.据调查,法制节目在观众经常收看的电视节目类型中高居前列,仅次于新闻节目,而且一般观众对栏目的满意度都非常高,88.6%的受访者表示喜欢法制节目。  相似文献   

17.
兰冰冰 《大观周刊》2010,(37):32-32,26
随着国家现代化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新进展。受众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迅速提升,电视法制节目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异军突起,法制题材、案例的报道与评论、充满理性精神和思辩色彩、宏扬正气的法制类节目已迅速成为当前受众较为突出的显性需求,并且迅速占领了电视社教节目的半壁江山。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电视媒体都在大力发展法制节目,很多电视台相继开办了《评案说法》、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80-90年代,尤其是1999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开播前后,我国电视法制栏目火遍了大江南北.以《今日说法》为代表的电视法制节目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方面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当前,电视法制节目,特别是地方台的电视法制节目已呈现出“风光不再”的颓势.  相似文献   

19.
电视法制节目,是指以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及普法为内容的电视节目。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之相应的是近年来各级电视台拍摄法制题材电视节目的热度也在逐渐升温,我们注意到,电视法制节目的数量和比例较以往明显增多,有的节目还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拟从现时的电视法制节目出发,对其略作探析。一、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综观各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在荧屏上,一是固定法制题材以专栏形式播出的节目,也就是栏目化的电视法制节目,如中央台的《社会经纬》,山东台的…  相似文献   

20.
论电视法制节目的受众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电视为载体,以传播法律知识为内容,关注国家法制建设进程的电视节目。在信息渠道和服务种类增加后,传播工作者都意识到:要使自己的节目服务于那些最需要的人,而不是最广泛的人。于是,各类节目走向“窄播”,它们“细分”自己的受众以为这是最符合传播规律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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