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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最近,王学圻就与范冰冰同居传闻告媒体,王学圻认为,《成都晚报》刊登他与当红影星范冰冰同居的文章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将该报社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相似文献   

2.
相当一些新闻工作者认为,报道失实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必要前提,只有新闻失实,才有可能构成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反之,报道属实就不会,也不应该被判为构成侵权。1987年某刊发表了有关已故评弹艺术家徐丽仙的爱情生活报道。该文内容基本属实.但在谈及徐丽仙的前夫严某时,用了“花花公子”、“负心郎”等文字,并称严某现妻为“姘妇”。严某夫妇通过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经法院审理,作者与杂志社共同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由被告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900余元。由此可见。  相似文献   

3.
不久前,发生了一件轰动的名誉权案件。某国贸中心侵犯两名女顾客的名誉权,此案由于原告撤诉,被告向两名女顾客支付经济补偿2000元,并致歉意后宣告结案。一位剧作家根据新闻报道发表了一篇评论。然而此刻,该国贸中心的法制观念却突然增强了,于是反告剧作家侵犯了它的名誉权。据说剧作家的评论是捏造事实,其理由是两位女顾客没有被推进  相似文献   

4.
周漩和张铁林的"性交易"官司,年前已经了结,周漩被判侵害名誉权,赔偿1万元并公开道教.报上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相似文献   

5.
新闻侵权的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制作,刊播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包括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商誉权,侵犯他人肖像权及记者的职务犯罪行为等.下面谈谈如何防范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6.
3月12日,轰动体育新闻界的“陆俊案”终于一锤定音:原告陆俊胜诉,被告《羊城体育》报社败诉,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因“侵害陆俊名誉权的行为”向陆俊登报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分别为8.5万元和1.7832万元。判决后,被告没有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7.
2004年8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指挥家石叔挥诉音乐评论家杜亚雄及音乐周报社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判决被告在《音乐周报》上刊登向原告石叔挥致歉的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相似文献   

8.
顾某是一家知名报社的专题部主任,还兼任多个部门主编。在任职期间,顾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关公司的版面费42.5万元占为己有。日前,丰台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0年。顾某在一家知名报社任职,由于工作能力突出,他很快被升任专题部主任,同时还兼任汽车、财经等部门的主编。检察官透露,2012年,顾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公关公司的隋某和殷某夫妇,隋某夫妇联系各大公司拿来宣传软文,顾某  相似文献   

9.
章洁 《新闻实践》2006,(2):53-54
近年来,公众人物的隐私日益成为一些媒体关注的热点,甚至成为有的传媒在竞争中吸引受众眼球、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的“法宝”。随着报道量的增多,国内出现了多起公众人物诉媒体侵犯名誉权的案例。如2002年原中国足球队队员范志毅状告上海某报业集团侵犯其名誉权一案(目前国内司法实  相似文献   

10.
沸扬一时的陆俊起诉广州羊城体育报侵害名誉权案已于日前审结,法院一审判决广州羊城体育报就其侵害陆俊名誉权的行为在《羊城体育》报上刊登声明致歉,并赔偿陆俊精神损失费和实际经济损失。 案件虽已告一段落,但其中却蕴含着不少值得新  相似文献   

11.
一、[不予受理1] 问:国家机构起诉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及作者侵犯名誉权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国家机构起诉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及作者侵犯名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2.
2017年北京电视台春晚小品《取钱》中骗子打电话时说的是河南话,引起网友热议.2月7日,西安一河南籍律师以“地域歧视”和“侵犯河南人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北京电视台和该小品编剧及演员,向所有河南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一元.(《华商报》,2月8日)  相似文献   

13.
建议条文一、[不予受理1] 问:国家机构起诉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及作者侵犯名誉权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国家机构起诉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及作者侵犯名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4.
周小犊 《青年记者》2012,(19):66-67
2011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范曾诉郭庆祥和《文汇报》名誉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郭庆祥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再次引发各方热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评论所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事件的缘由要追溯到两年前.2010年5月26日,郭庆祥在《文汇报》鉴藏版争鸣专栏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2010年9月,范曾起诉文章作者郭庆祥,称文章已经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严重侵害,要求被告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相似文献   

15.
2008年12月18日,人称“人肉搜索第一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两家网站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侵犯原告王菲名誉权及隐私权,判网站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王菲精神抚慰金3000元和5000元;天涯虚拟社区网由于在王菲起诉前及时删除了侵权帖子,履行了监管义务,因此不构成侵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凸现了网络媒体在利益表达中所面临的法律困境。  相似文献   

16.
一、哪些是新闻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通常是指侵害他人(包括公民和法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而应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行为。危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以及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属于行政法和刑法处理范围,不在此列。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包括肉体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损害。新闻活动是言论性行为,一般不会直接发生对财产和人身实体上的损害。新闻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对他人精神上的损害。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是对名誉权的侵害。我  相似文献   

17.
对盗窃行为认定和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高校对学生享有自主管理权,但不得逾越法律自主创设罚款处分;公告"偷书"学生名单,会侵犯他人名誉权;可在易生危害的阅览室安装摄像头,但必须注意透明化原则.  相似文献   

18.
新闻侵权,是因新闻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广义上的新闻侵权,包括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作权等:狭义上的新闻侵权,专指侵犯他人名誉权(含隐私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本采用的是狭义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19.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报道主体违反新闻法规和其他法律规范,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在新闻采访、制作、刊播过程中,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包括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他人隐私权、侵犯商誉权、侵犯他人肖像权及记者的职务犯罪行为等。下面谈谈如何防范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20.
数字新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仅仅限于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等五项权利造成侵害而引发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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