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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任素敏 《兰台世界》2006,(10X):72-72
死刑——剥夺犯罪者生命的刑罚,又叫极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方式。中国自有阶级社会以来,历朝历代的法律都有关于死刑的规定。它同刑法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古代的死刑行刑手段极其残酷、野蛮、恐怖,而今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严刑苛罚已成为历史,寻求刑罚的人道性、科学性已成为社会的必然。  相似文献   

2.
“刑不上大夫”的意思究竟是什么呢?根据古人的解释,有以下含义: 其一,“刑不上大夫者,据礼无大夫刑。”(班固:《白虎通·德论》)在儒家的眼里,奴隶制时期,大夫之类的贵族、高官,重礼知法,不会触犯法律中所规定的刑罚,因此,刑法中没有关于惩罚大夫犯罪的条款。这种说法已为商、周两朝的历史实际所驳倒。殷纣王曾醢九侯,脯鄂侯,剖比干之心;周公也曾杀掉兴兵作乱的管叔和蔡叔。《周礼·夏官·司马》中说:“放弑其君则残之”,即对于破坏宗法等级秩序、“犯上作乱”者,处以割裂身体的酷刑。这  相似文献   

3.
李尧 《大观周刊》2012,(15):14-14,22
绑架罪中《刑法》对死刑的适用条件只做了简单的规定,既“至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对这两条规定如何理解一直是刑法学界和司法界的讨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就此问题展开,通过对比分析法来阐述《刑法》对绑架罪死刑适用规定的两种条件进行不问理解所产生的具有天壤之别的结果以及对被绑架人人身安全的不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由中西传统死刑比较谈起 福柯曾针对西方传统刑罚指出:斩首是将全部痛苦化简为在一瞬间完成的一个行为——这是零度的酷刑,绞刑延长了人的痛苦.准此而观之,若依刑罚给罪犯本人所带来的痛苦度,绞刑无疑有甚于斩刑.在欧洲历史上,斩刑于古希腊、古罗马始创之时,即为一种恩典之刑,专为贵族而设,而绞死则主要针对于平民百姓.当其时,若贵族被处以绞刑,则会被视为整个家族的莫大羞辱. 然而有趣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尤其是隋唐以降,作为正刑的两种死刑惩处方式——斩绞刑,其惩罚的严厉性却是前者重于后者(参见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中华书局1985年,P129-137).颇具中外比较视野的美国学者布迪和莫里斯敏感地注意到此点,他们在书中提及:"这与中国社会流行的社会宗教观有关.  相似文献   

5.
在多种情绪交叉之下,对贪官受贿数额巨大的官员直接处以死刑成为相当一部分民众的态度《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拟取消13项罪的死刑。自从30多年前中国开始恢复法律秩序以来,死刑之争论亦有之,但废除死刑的说法还从未这样登堂入室。一次留下记忆的通报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怀植表示,此次刑法大修减少13项死刑罪名,是动了刑法之根本。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游伟也说,对此大的动作,多少有些意外。而据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介绍,1997年修订刑法典前,我  相似文献   

6.
死刑不是惩治罪犯的灵丹妙药。对于刑事犯罪。中国的《刑法》并没有停止过“升级”。但却没有遏止犯罪率的持续上升。江西律师李云龙认为.中国应该酌情减少死刑.尤其经济犯罪并没有危及生命.应当不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7.
两种"硬伤"     
初版图书中“硬伤”太多 ,差错率居高不下 ,已经成为众多出版单位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了。那么 ,什么是“硬伤”呢 ?我在《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辞海》、《古今汉语实用词典》、《实用出版词典》等常用辞书中均未找到这一条目。有出版家云 :“此乃出版界之行话 ,意谓确凿无疑、无从辩解之差错也。”姑妄以此为释义 ,则可认定 ,那些“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差错 ,诸如“蓝色”误为“兰色”、“鸵鸟”误为“驼鸟”、“乾隆”误为“干隆”、“宣泄”误为“渲泄”、“km”误为“KM”、“pH”误为“PH”、“30 0K”误为…  相似文献   

8.
近期来 ,我省有的市图书馆将馆藏古旧图书资料出卖。特别是有的县图书馆将馆藏已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和《湖南省古籍善本书目》之古籍善本书售予书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受国家保护”。“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不许出卖。而收入上述两书目的图书 ,系中国古籍中的珍品善本 ,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 ,是国宝。古籍图书不像其他文物有一、二、三级…  相似文献   

9.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月25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涉及走私、偷盗及诈骗等方面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规定对75岁以上的罪犯一般不执行死刑;与此同时,将近年来深受老百姓痛恨  相似文献   

10.
《新闻界》1994,(4)
法制宣传要符合法律规定报刊上的法制宣传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法制宣传中存在法律用语不准确:1、某报消息《上海“5.29”案罪犯吴永祥被判死缓》,文中所说的“死缓”,是一种习惯用语,大家也都明白所说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我国刑法没有“死缓”这一刑...  相似文献   

11.
高强 《兰台世界》2005,(9):126-126
中文“历史”一词最早出现于何时?何时成为常用名词?葛懋春主编的《历史科学概论》一书认为,“历史”一词出于清末;梁宗强编著的《中国历史之最》一书认为,1903年“史学”课更名为“历史”课,这是我国最早出现“历史”一词,并且可能是从日本传入。  相似文献   

12.
胡照 《大观周刊》2012,(38):306-307
一、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背景 危险驾驶是一种高风险行为。有研究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汽车市场已超过1000万辆。交通事故也是日益增多.人们对安全的要求Ft益提高。危险驾驶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结果使人们惶恐不安。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对于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造成的危害.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但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单一并仅限于过失.而且.也未规定未肇事的醉酒驾车行为的刑罚处罚。未肇事的醉酒驾驶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仅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刑事拘留,属于罚不当罪。由此可见,增设危险驾驶罪,可以填补刑法的空白和漏洞。  相似文献   

13.
易雯  刘祥平 《新闻窗》2012,(1):77-78
《新青年》是中国近代新闻出版史上的一份重要杂志。在社会制度落后、科学技术亦不发达、蒙昧的民众思想亟需启蒙的“五四”时期,《新青年》的出现,以及它对科学方法的倡导、对科学知识的推介.使之成为一面救国救民的旗帜。当历史的车轮驶进21世纪.中国已从封闭的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自然经济走向商品经济,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的今天,回眸《新青年》对中国现代科学的启蒙,更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靳爱国 《大观周刊》2011,(25):60-61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罪与贪污罪的立案数额差别较大:盗窃罪立案数额偏低、贪污罪立案数额偏高,然而贪污罪的社会危害性要比盗窃罪的社会危害性大的多,这一点也可以从刑法修正案(八)中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规定而保留贪污罪的死刑规定看出。进而我们也发现刑法分则条文之间的不协调.而且,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与刑法总则的也不一致。盗窃罪与贪污罪的立案标准的差异,违背了罪行相适应原则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本文就上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1、提高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以达到相对均衡;2、降低贪污罪的立案标准.3、对上述两种对策分析其利弊,以期找出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5.
已归道山的黄仁宇(1918-0000年)并未淡出读书人的视线。相反,随着三联书店重新推出黄仁宇作品系列,他又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面对《万历十五年》、《中国大历史》等著作的畅销,有人名之曰“黄仁宇旋风”,有人称之为“黄仁宇现象”。许多人认为《万历十五年》 等  相似文献   

16.
社科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传统美学的当代阐释》、《中国佛教史》。商务印书馆《认识论》(〔法〕巴罗)。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哲学的西传及其历史影响》、《中国军事科学的西传及历史影响》。天津人民出版社《汉族的民俗宗教:社会人类学的研究》(〔日〕渡边欣雄),《中国知青史》,“学人读书笔记”《忧郁的解剖》、《读读书》。东方出版社《先秦君子风范:中华民族文化人格的历史探源》。杭州出版社“韩国研究丛书”之《退溪哲学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分析》,“思想大师重读系列”:《理  相似文献   

17.
詹大悲君字质存,湖北旧黄州府属蕲春县人也。世居距县治东北二百里之何家冲,至君祖父斗峰公以身为继出,而性质直,见恶于诸兄;君父竹亭先生谨饬自好,为邑附生;父子守正不回,不能安居于故宅,逐迁居毛家垄。君生而貌寝,声音发肤异常儿,何家冲人谓君为怪物;以此不甚为家人所喜。祖父独钟爱之,曰:“安知形声异常儿者,成就之不异常儿耶!”君未四岁,夏日傍晚未归;家人四出觅君。祖母获之宅后半里许田垄中,问其所事,曰:“吾欲得一蛇以为戏。”至七岁,祖父命竹亭先生授之读。竹亭先生曰:“此子只合持十二斤锄掘荒地,何用读为!”祖父亲携至塾,竹亭先生乃授以三字经,教“性本善”之性字后,君即指“性相近”“性乃迁”两性字曰:  相似文献   

18.
梗阳人有狱,将不胜,请纳赂于魏献子。献子将许之。阎没谓叔宽曰:“与子谏乎?吾主以不贿闻于诸侯。今以梗阳之贿殃之,不可。”二人朝而不退。献子将食,问谁于庭,曰:“阎明、叔褒在。”召之,使佐食,比已食,三叹。既饱,献之问焉,曰:“人有言曰:‘唯食忘忧。’吾子一食之间而三叹,何也?”同辞对曰:“吾,小人也。贪馈之始至,惧其不足,故叹。中食而自咎也,曰:岂主之食而有不足,是以再叹。主之既已食,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餍而已,是以三叹。”献子曰:“善。”乃辞梗阳人。(《国语·晋语·谏魏献子纳贿》)《国语》是春秋时代的历史书,是分国记事的,注意记录语言,所以称《国语》。全书分《周语》《鲁语》  相似文献   

19.
《新闻世界》2008,(10):113-11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根据通过的议程,这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案。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罚由5年提高到10年。在现行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最高刑是5年,相对于贪污、受贿罪最高刑死刑相比,是特别轻。一些巨贪,其不能说清的财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元,也只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聪明”的贪官是选择“宁死也不开口”反而获刑更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贪官逃避更重处罚的“避风港”,为公众所诟病。2005年,  相似文献   

20.
北京一家报纸今年1月10日刊登《被判刑的副局长为何稳居官位》称 :河南省商丘市盐业局的李在良 ,2001年3月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缓期一年执行。其实 ,这种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它混淆了“缓刑”与“缓期执行”的概念。首先 ,两者适用对象不同 ,缓刑适用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而缓期执行适用的对象则是被判处死刑 ,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其次 ,两者执行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不予关押 ,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 ,而被宣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必须关押 ,实行强迫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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