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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美国宪法及法律并无学术自由的明确规定,但法院根据宪法法案对一系列案件的解释和判决,赋予学术自由以宪法地位,使学术自由概念本身成为融合了宪法原则和学术观念的司法概念.但法院同时又为学术自由设定边界,通过教师权利与学校利益、社会利益的平衡,保证高等教育公共性的实现.  相似文献   
32.
余雅风 《早期教育》2006,(1):I0005-I0005
公平性表现为学校制度应能保障教育机会的平等性。由于人人享有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只有在实践中具体化为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才具有实际意义,因而如何保障教育机会平等就成了学校制度研究的重要内容。在教育公平问题上,“当前最值得关注的不是历史造成的发展差距,而是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制度性原因”。因为在受教育权实现过程中,如果国家为不同的受教育主体提供的差别保护带有歧视,  相似文献   
33.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将契约理念引入高校学生管理,不但可以促进高校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进程,而且对于保证大学理念以及高等教育的功能的实现,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以学生为本和服务于学生的原则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高校现行学生管理的弊端,可利用行政契约的控权性,对高校权力实施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34.
余雅风 《教育学报》2007,3(4):39-44,68
教育民营化的实质是在公共教育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整体上减少政府的介入程度,改变政府的介入方式,打破政府部门对公共教育的垄断,形成一种由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共同提供的,多样化、高效率的公共教育供给机制。它与教育的公共性是途径与目标的关系。为保证教育公共性的实现,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层面规范教育民营化过程中不同主体的行为,明确政府在民营化中的义务与责任,以使教育民营化过程有利于教育公共性的实现,从而为教育民营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35.
契约行政: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高等学校的产生及本质三方面看,校规作为高等学校与学生双方权利(权力)与义务的表现形式,具有契约的属性。强调校规的契约性,对于平衡高等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行为提供了基本原则。针对校规所具有的行政契约主体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法律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行使的程序加以明确具体的规范,并赋予学生权利有效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36.
合作创新中企业知识学习行为的制度化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作创新过程就是知识学习过程,知识学习行为的制度化使得企业的知识获取更加有效。本研究通过对企业内部影响知识学习行为制度化的主要因素的分析,提出机械的组织结构、稳定的导向性化以及合作双方的深层交流是知识获取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37.
合理确立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保障,也是人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立法将教师作为与其他专业人员无异的一类群体,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体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也没有呈现不同教育阶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群体的差异性,导致教师管理实践中问题和争议频发。教师职业源于现代国家公共教育体系建立的需要以及其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与其他类型专业人员最显著的区别即在于教师职业的公共性,而不同教育阶段、不同性质学校教师群体的公共性强度也存在显著差异。应以教师职业的公共性为分析基础,以公共性强度差异为划分维度,确立不同教师群体的法律身份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师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以公共性保障及其与自主性的协调为目标,确立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科学设计教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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