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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城市流转区位决策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城市流转是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同时由于农地的稀缺性、位置的固定性以及农地城市流转的不可逆性的特点,农地城市流转也是城市化、工业化的一种代价。怎样减少这种代价,防止城市用地扩展过程中占用大量的优质农田。农地城市流转的区位决策尤为重要。本文借鉴“生态、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农地城市流转决策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利用层次分析法与特尔菲咨询法确定各个指标权重,最后用模糊决策方法解决农地城市流转的排序问题。研究得出:①主因素突出型与加权平均模型较适合对农地城市流转决策问题研究;②决策者依据不同的偏好,选取不同的决策因子,其决策的结果将不一样;③总体上看来,在以粮食安全为主要因素的情况下,主城区的地块将最后流转,具有农地优势的远城区的地块将最先流转。在以经济发展因子为主要准则的前提下,最先流转的应该是具有农地城市流转优势度的口区的农地,最后流转的是没有比较优势度的江岸区与汉阳区的农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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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的外部性及其测算——以河南省焦作市为例 总被引:19,自引:7,他引:12
本文基于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类型、作用过程及其形态等特征的不同,重构了耕地利用效益体系,并从外部性供体、受体出发对耕地保护外部性的概念、类型、影响及其补偿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同时提出了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的思路和方法.以河南省焦作市为研究区域.以2006年为研究时段,运用综合方法和条件价值法对其耕地保护的外部性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①耕地利用效益体系中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具有强烈的外部性,该外部性促进耕地非农化速度进一步加快;②耕地保护总体外部性包括区内外部性和区际外部性,耕地保护总体外部性补偿依赖于区内外部性和区际外部性实现程度;③基于综合方法测算出的焦作市2006年耕地保护外部性为15542.3元/hm2,基于CvM测算出的焦作市2006年耕地保护外部性为1020.4元/hm2,该测算结果可作为耕地保护外部性补偿的最高和最低标准;④耕地保护区际外部性测算表明,孟州市、沁阳市、武陟县、温县和修武县是耕地保护外部性盈余县(市),属于区际补偿输入区,市辖区和博爱县是耕地保护外部性赤字县(区),属于区际补偿输出区;⑤应在耕地保护外部性测算基础上,尽快建立耕地保护外部性内部化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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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发展区农地发展权补偿标准探析——以湖北省宜昌、仙桃部分地区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主体功能分区实际上就是针对我国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而进行的空间区域划分,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开发区采取差异化农地保护政策,限制了不符合区域内主体功能要求的土地开发,这必然导致区内可实现的农地产权价值减少,需要给予产权人土地价值补偿.本文提出了限制开发区农地发展权补偿的概念,尝试以资产定价理论(CAPM)为基础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构建了限制开发区农地发展权补偿标准模型,并以宜昌、仙桃等地部分地区为研究区域对补偿标准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农地发展权价值是农地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城郊而且整个区域农地发展权价值总额都可能大于区内农地农业用途总价值.研究区域内农地发展权总价值为1526亿元,约占农地总价值(1927亿元)的79.21%,远大于农地农业用途总价值(400.6亿元);②限制开发区对区域内农地总价值实现所产生的限制主要实施在农地发展权价值上,补偿标准在数值上等于受管制的农地发展权市场价值.发展区内农地发展权价值补偿额为317.3亿元,分别占区内农地发展权总价值以及农地总价值的20.79%及16.47%;③受调查农户对水田的平均支付意愿(约112万元/hm2)要高于对旱田的平均支付意愿(约100.2万元/hm2);④调查区域内每公顷农地发展权价值(约82.73万元)是每公顷农地经济产出价值(约21.72万元)的4倍左右,但其在现行资源价值核算体系中却常常被忽略,易造成限制发展区农户福利的大量损失.⑤同一功能区内农地发展受限程度的一致性可从农地价值内涵中寻找逻辑.同一行政区内农地发展权价值补偿可能不一样,同一主体功能区内不同行政区的农地发展权价值补偿可能一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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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城市流转决策研究进展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文献回顾法、归纳法对国内外有关农地城市流转决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归纳分析。研究发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略有不同,研究水平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也存在较大差距。国外学者在农地城市流转的不确定、不可逆及决策风险等方面显示出浓厚的研究兴趣,并擅长运用经济计量模型进行定量化研究。我国学者对农地城市流转决策过程中的不确定、不可逆及决策风险等问题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已有研究缺少成熟的理论支撑和严谨的研究体系;研究内容比较单一;研究方法仍以定性分析为主。为此,我国学者应当在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更多的借鉴国外已有的经验和成果,并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土地管理及权属制度加以发展和改进,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农地城市流转决策分析框架和定量决策模型,这对于我国学者来说是一个极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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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用地整理综合效益评价——基于灰色关联方法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本文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通过构建假想的综合效益最优的湖北省农用地整理情形,计算各地级市的实际整理情况与最优情况的关联度,评价湖北省农用地整理的综合效益.研究结果显示,湖北省的农用地整理综合效益显著,但各地级市农用地整理综合效益的地域特征并不明显.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可实现对不同项目甚至不同地区土地整治综合效益的大小排序,从而对土地整治规划确定整治目标和整治顺序提供依据.在本轮规划的编制中,应首先重点考虑排序靠前的地市的农用地整理,保证其资金供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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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驱动力实证研究——基于辽宁省14市市辖区数据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为考察辽宁省14市市辖区建设用地扩张的驱动力,本文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14市市辖区2000年-2010年数据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①研究期内,城市建设用地处于扩张状态,扩张速度低于同期全国水平,各城市扩张率存在差异,朝阳、营口、沈阳和大连扩张速度快于其它地区.异速增长方程LAND=aPOP2.97表明14市建设用地处于正异速生长阶段;②经济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升级、反映自然地理环境的截面效应与反映政策变化的时点效应能较好地解释14市、沈阳经济区、辽宁沿海城市带3个维度的建设用地扩张,城市人口规模在3个维度都促进了建设用地扩张,其弹性系数大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的弹性系数;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对建设用地扩张的影响方向及力度在不同维度上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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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均衡分配——以湖北省襄阳市尹集乡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个环节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其来源进行分析,明确了土地增值机理及收益分配路径。依据贡献分配理论,构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均衡分配模型,采用湖北省襄阳市尹集乡的一个增减挂钩项目资料进行实证估算,测算表明尹集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拆旧区农民、建新区农民和政府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比例分别为47.82%、8.54%、43.64%。基于各个主体的贡献额所确定的土地增值收益均衡分配测算模型,从定量的角度为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提供依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为改革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项目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科学理论和方法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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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后耕地质量标准建立及其应用——以河南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河南省为例,根据河南省整治后耕地质量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性原则及行政区划完整性原则,将全省划分为9个评价区;在明确各分区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基础上,针对各分区自然因素和经济社会因素对整治后耕地质量影响方式和程度的不同,分区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指标分级和权重赋予;运用耕地质量综合指数测算、区间划分、相关分析和样点验证方法构建河南省整治后耕地质量标准,并提出该标准在土地整治项目设计、验收和基本农田调整等方面的应用过程和技术方法.研究结果显示:①引入评价因素可比性修正、光温生产潜力修正和产量比系数修正,可有效消除因分区选取评价指标、赋予权重以及基于不同指定作物进行综合指数测算而产生的差异性,从而测算出具有全省统一性和可比性的整治后耕地质量综合指数.为整治后耕地质量标准划分提供了依据和基础;②河南省整治后耕地质量可划分为5个等别,各等剐对应的基准作物生产能力区间分别为≥1 7808kg/hm2、(1 5408~1 7808)kg/hm2、(1 3008~1 5408)kg/hm2、(1 0562~1 3008)kg/hm2、<1 0562kg/hm2;③基于全省统一性和可比性的整治后耕地质量综合指数所构建的河南省整治后耕地质量标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能够作为测度整治后耕地质量高低的重要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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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研究 总被引:12,自引:4,他引:12
非市场价值是农地资源价值中无法忽略的重要组成。估算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将其纳入农地资源的成本核算中,不仅能够弥补市场机制作用的不足给农地城市流转决策带来的影响,而且通过提高土地资源农业利用的比较效益,能够真正起到缓解农地流失的作用。文章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对武汉市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在对471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后的研究表明:①随着农地保护意识的增强,武汉居民已经意识到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存在;②从居民参与农地保护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出发,武汉居民每年保护农地资源的支付意愿为30.00×108元,折合单位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11.62×104元/hm2;③从农民作为农地保护执行主体参与农地保护需要接受政府补偿(willingness to accept, WTA)的角度出发,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为1.64×104元/hm2,是目前国家鼓励农民种植粮食作物发放补贴(中稻225/hm2元,折合无限年期价值4 978元)的3.30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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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正面临严峻挑战,征地面积逐年增加,是农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既要保证充足的建设用地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又要保证农地的质量和数量,维护生态平衡、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利益,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农地城市流转的决策过程应考虑各种外部性的影响,以达到社会均衡状态为目标。本文通过武汉城市圈的实证,计算农地城市流转的净外部性。结果表明,农地流转的净外部性小于农地保有的外部性,导致社会的外部性损失,并且其结果与征地的用途和周围环境有关。为了减少农地流转带来的社会损失,控制土地供给的源头,改变以需求为导向的土地供应模式;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保障,严格对土地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和监管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