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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和重庆市政府于2011年正式试点改革房产税,两地分别颁发了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为房产税改革走出的第一步。而美国是西方房产税制最完善的国家,美国政府在房地产税收的制定和运用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本文重点讨论美国房产税与沪渝两地房产税改革的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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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箫匀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14,(2):103-105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具有调节财富差距的功能。各国的房产税都是地方税种,并且在多数国家是地方的主体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在我国,种种迹象表明现行房产税税制与当前经济和社会实际已经不相适应,而这种不适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间接地造成地方政府不能很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为此,扩大征税范围、在税基计算中统一计税依据、实行差别税率、征收“空置住宅税”等,可以对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税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对财富差距的调节功能、缓解地方的财政压力、推进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促进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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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的研究对于我国税法体系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房地产作为重要的财产形式,其征税数额的大小将极大的影响我国高效的征税体制及整个税法研究的体系和方向,从税收公平角度对云南省房产税法律问题展开研究探讨,可为云南省及我国房产税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依据,丰富我国的房产税法律体系的研究范围,扩展房产税法律体系的研究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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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银丹 《宁德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2(4):382-384
通过对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有关的法规及与其实际操作中相关会计制度的梳理,分析了现行计税法规存在的弊端,就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产权结构的变化,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将房产税的计税模式合二为一,并以市场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将房地产持有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征收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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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改变了税源结构,客观要求深化税制改革。房产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优点。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出现了弊端:征税范围较窄;对房产保有征税较少;计税依据不合理;房产税在地方政府总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偏低,达不到主体税种的要求等,房产税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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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产税、空置税等手段解决"空置房",遏制投资需求,让房子回归其原始的居住功能,是解决"空置房"的可行途径北京市公安部门的一次调查,让有关"空置房"的问题再次凸显出来。6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以下简称"市人口总队")公布数据称,目前核对北京空置房屋381.2万户。这一数据的来源是2012年3月31日北京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大调查百日专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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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我国地方财政存在财政收支难以平衡、缺口较大的问题,我国的地方税体系存在收入水平较低、缺乏主体税种的问题。房产税因其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弹性,适宜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该文从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出发对房产税改革问题进行分析,就我国房产税改革提出建议:简并税种,适当提高房产税收入水平,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税收自主权,以房地产评估值为计税依据,设计科学的征管体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