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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方平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11):31-32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在功能定位、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上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律硕士培养现状的剖析,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并认为法律硕士培养必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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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钰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8,(4):130-132
课程体系建设是在职法律硕士教育中的重要环节,良好的课程体系是实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重要前提。为了适应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律硕士课程设置应当紧紧围绕实务性和专业化,强化职业素养的培养。在加强法律硕士课程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协调课程体系与考核评价体系、师资队伍建设的关系,扩大培养单位在课程设置方面的自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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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的法律教育尚无确定的模式,由此带来了法律教育的诸多问题.基于现有法律专业本科教育和法学硕士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的缺陷与弊端,JM(法律硕士)应当成为中国法律教育的主要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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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论文答辩中,我们发现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论文质量不高,对答辩现场提出问题的回答也不到位。其原因主要是理论知识掌握的不扎实,行文能力不强,为了保证论文质量,培养合格的硕士生.应实行淘汰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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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项目推行至今已有20余年,其设立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实务型、高层次”的法律人才。民族地区高校在办学时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不断创新改革人才培养制度,夯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条件,培养出法律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出色、适合地方社会法治需求的专业化、类型化的卓越法律硕士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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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社会对法律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国在借鉴美国J.D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法律硕士教育。经过多年发展,法律硕士(非法学)取得了长足进步。2009年我国建立了全新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类型,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开始走向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并列的时代。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法学)出现时间晚,人们对它的认识有限,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而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结构、育人模式等多方面予以完善,从而保障法律硕士(法学)的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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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制度以来,法律硕士教育事业在我国得到飞速的发展,但是在法硕教育改革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本论文从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方式与培养目标不符、法硕毕业生定位不准及其现实效益不显这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了法硕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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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对于医事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具有关键性意义,通过构建包括实践教学课程、实践教学考核、实践教学保障为内容的实践教学体系,方能培养出实践能力出色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医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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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导师制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慎提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意义重大。虽然培养单位在相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亟待深入研究,但是,双导师制作为已被培养单位及法律硕士研究生认可的一项制度,应逐步完善,不断推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