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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与学》2014,(11):42
1.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作者文责自负。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于作者1的著作权纠纷所带来的任何连带责任。本刊有权对所投文章进行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注明。12.作者切忌一稿多投,我社将会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稿件录用情况,亦可登陆我社网站查询1稿件处理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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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本刊采用的部分图文,因著作权人联系方式不详未能付酬,敬请著作权人尽快与本刊联系,以便本刊履行相关义务。●本刊作者文责自负。因文稿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本刊不承担连带责任。●本刊已出网络版,投稿本刊者如无特别说明,均视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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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作者文责自负。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于作者的著作权纠纷所带来的任何连带责任。本刊有权对所投文章进行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注明。2.作者切忌一稿多投,我社将会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稿件录用情况,亦可登陆我社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3.投稿者注意:来稿凡经本刊使用,即视作投稿者同意授权本刊及本刊合作媒体进行信息网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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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作者文责自负。作者应保证对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于作者的著作权纠纷所带来的任何连带责任。本刊有权对所投文章进行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投稿时注明。2.作者切忌一稿多投,我社将会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稿件录用情况,亦可登陆我社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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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之间的关系实具理论意义和现实必要性.在理论上,根据逻辑与法理,二者的完美关系应存在于各行为人是否具有共同过错这一界限点上,不具有共同过错要件的数人侵权不应当纳入共同侵权范畴,这是侵权法实行责任自负原则的必然结果,也最符合共同侵权的本质特征.在实践中,根据现行规定,二者关系的冲突点主要存在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与共同过失侵权的交叉关系中,如何认定其构成共同侵权成为司法实践的难题,从确立数行为间接结合的标准出发进行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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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三个构成要件:存在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和雇员遭受人身损害。我国关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运用中的问题和责任承担失衡问题,基于上述两个问题,本文提出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97.
声明     
有读者反映,某作品大赛组委会未经本刊与作者许可,擅自把在本刊发表的学生作品拿去参赛,承诺出书并收取高额出书费用。我们在此郑重声明,本刊从未以任何形式推荐学生参加此类活  相似文献   
98.
虚假广告代言事件层出不穷,如何对产品代言人的虚假代言行为进行规制值得思考。产品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源于共同侵权,其法律基础是产品责任。现阶段应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举一反三,适用于所有的产品代言领域,并对《广告法》进行修订,扩大相关责任主体范围并确定不同的产品代言行为及其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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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最主要的特征即为"招用"和"使用"的分离,这也给被派遣劳动者带来"双重雇主"的影响,雇主责任如何承担成为争论焦点。现行《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条例》对雇主的义务和责任有所划分,但由于对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尚缺乏准确立法界定,其责任和义务的简单分配便缺乏有力依据,留下商榷空间。通过分析雇佣关系、雇主身份、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等问题,同时借鉴美、法等劳务派遣发展成熟国家的制度,提出有别现行制度,以非连带责任为一般,连带责任为例外的新型雇主责任承担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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