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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中国作为经济大国、政治大国、税收大国,现有105个已生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中国法院解释税收协定应遵循何种路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对此并未明确;BEPS公约于2022年9月1日对中国生效,理论上任何一项跨境交易所得都有可能会涉及税收协定及BEPS公约的适用,中国法院作为税收协定解释的重要行为者,必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协定解释难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指引下,中国法院应秉承务实的中间立场,通过共同解释的国际司法对话渠道,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为基础,坚持上下文自主解释优先,构建适合中国的税收协定解释路径,从而处理好国内税法和BEPS公约及税收协定的关系,信守国际条约义务,增强协定伙伴对中国司法制度的理解和信心,同时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以及跨国纳税人的正当税收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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