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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剑勋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医学版)》2005,22(4):68-68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或首次被发现的糖代谢异常.1979年WHO将之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从定义上讲,GDM包含了一部分妊娠前已有糖尿病,但未曾获得诊断仅在此次孕期被发现的糖尿病患者[1] .GDM对母儿的影响主要是由于GDM漏诊或确诊晚,得不到满意治疗而导致.GDM可增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自然流产发生率,也增加了巨大儿、胎儿发育异常、胎儿宫内窘迫、死胎、死产发生率.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症、高胆红素血症,呼吸窘迫综合征、红细胞增多症等.不及时诊治,产妇及新生儿远期罹患糖尿病的危险性将明显增加[2].所以及早诊断、正确处理妊娠期糖尿病是围产工作者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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