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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数学教学中,有的老师往往只给学生强调“-”号的两种作用:一是作为运算符号,表示“减法运算”,如5-2=3;二是作为用数字表示的实数的性质符号,表示“负”,如-3。以致许多学生错误地理解“-a”前面的“-”号的意义,误认这里的“-”号也是性质符号。其实“-”号还有第三种作用,它表示“将后面字母所表示的数转变为和它自身相反的数,”例如-a是a的相反数。字母a可以表示任何一个实数,当a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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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数函数的性质的证明,中学是不便介绍的.作为中学水平的数学试题更不能把诸如"证明指数函数的性质"作为考试题目.这是为什么呢?指数函数的性质又究竟应该如何证明呢?中学数学教师应该了解这一点.本文从分析一个不妥的试题入手,给出指数函数的性质的严格证明,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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