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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新奇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2,(1):5-6
"一国两制"是在一个中国的框架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统一后的主体),而在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两种制度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共同存在、相互竞争、共同发展,这是两种制度在一国之内的和平共处。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和平共处思想首先是由列宁提出的;以毛泽东为代表领导人发展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把其应用的范围扩大到处理相同制度国家间的关系;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把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一国之内,发展突破了列宁、毛泽东的和平共处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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