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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海集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7,28(3):111-112,F0003
人类纠纷的根源归根结底都是利益矛盾,而作为解决纠纷的法律,可以认为“维护利益”即“维利”是法的重要特征和根本目的,甚至是法的本质属性之一。正确认识法这种维护利益的特性,在我国法制建设的今天,也具有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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