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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工的社会救助:需求、认知与意愿——以武汉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查表明,农民工遭遇社会风险的机率高,而自身抵御社会风险的能力弱,且城市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因此对社会救助有着较强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失业救助、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上.同时,农民工整体对社会救助的认知度较低,向政府寻求社会救助的意愿更低.因此,应当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救助范围.在制定农民工社会救助政策时,应该先建立专项救助制度,再适时将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应当简化申请审批程序.与此同时,应当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工对社会救助的认知程度.  相似文献   
2.
农民工市民化:政府责任与公共服务创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比较缓慢,与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亿万农民工的市民化诉求相比也有着相当的差距。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有很多,既有制度的因素,也有社会的因素,还有自身的因素,其中制度因素最关键。农民工市民化意义重大,但是完全依靠农民工自己的努力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政府应当通过公共服务理念、组织、制度和机制创新,提升农民工享有公共服务的水平,从而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相似文献   
3.
4.
什么村民?什么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和"村"是<村委会组织法>中的两个基本概念.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这两个概念有重新探讨和解释的必要.根据现时的情况,将"村民"仅仅界定为农村居民或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不一定添加"农业"和"农民"的特征,"村民"的概念可能更富有弹性,更符合目前农村复杂多样的人口和居民状况的实际.从长远看,在将来村委会以及村民自治共同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政经分离的情况下,在将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彻底物权化的情况下,"本村村民"的概念将完全成为一个纯居住的"本村居民"的概念.用"建制村"的概念指称乡镇以下的区域划分单位、设立村委会的村,可以明确地表明,设立村委会的村既是乡镇以下的区域划分单位,也是法定的建制单位.设立村委会是在农村基层进行现代国家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立村委会的村的建制是农村基层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此意义上,也只有将设立村委会的村称为"建制村"才最为恰当.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一个村庄为个案,分析了行政化村治与村民外流的互动关系.认为,(1)行政化村治对村庄经济资源的过度汲取所导致的治理型贫困是推动村民外流的重要动因;(2)村民大量外流又构成对行政化村治的强大冲击;(3)行政化村治无力消解村民外流带来的冲击,两者互动的结果可能是行政化村治的崩溃与规范型村治的构建.  相似文献   
6.
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百年回顾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在本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和农民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知识界和政府十分关注并致力于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成为国外研究中国问题的热点。文章认为,在20 世纪对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研究出现了两次高潮,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并由此带动了相关的学术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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