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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学生的主体地位的落实是新课堂改革的核心。教学实践证明:只有在课堂教学中真正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营造一种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学生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使原来由教师“要我参与”转换为“我要参与”,学生在这样的氛围中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与能力,个性得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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