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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4日下午中共国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委会上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胡总书记特别强调了对于树立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为此,小编请来了北京市石景山区第二实验小学、北京市崇文区新景小学、黑龙江省鹤矿集团教委兴安四校和山东省临沭县前湖小学四个学校的校长及学生,对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谈谈自己的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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