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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紫鋆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90,(11)
高中语文课本第五册《殽之战》一文有“妇人暂而免诸国”句,老课本(1983年版)编者兼收二注,云:“暂,通‘渐’,欺诈;一说暂,仓猝,匆忙。”1988年修订本的注释则改为“妇人几句谎话就在都城把他们放走。暂,一下子,这个注释在文字表达上确与旧注有所不同,但实际上还是二注并存,翻译时把“暂”译为“谎话”, 相似文献
2.
简紫鋆 《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89,(8)
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芙蕖》一文,用“得”字共有三句: (1)则谓非草本不得矣. (2)在人则为应得之资矣. (3)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 很明显.(2)(3)句中“得”字都是“得到”的意思.“应得之资”意即“应该得到的享受”;“竟不得”则是说“竟然不能得到”. 问题在“则谓非草本不得矣”句,课本注释曰:“等于说,不能说荷花不是草本植物.”此注将“不得”提到“谓非草本”之前翻译,并且将“不得”释为“不能”,殊可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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