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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时期的文学给人的印象是英雄的文本、革命的文本、无性的文本,所以作为文学一翼的女性文学始终没有被另提别论,以至有人认为“十七年”不存在女性意义上的文学。通过戒除对“女性文学”作过于狭隘的理解,充分考虑“十七年”女性文学特定的历史和现实语境,我们方可发现,“十七年”女性文学一定程度上仍然在对社会生活和女性生活的文学表现中或隐或显地融入了女性的性别意识和审美经验。如杨沫的《青春之歌》、茹志娟的《百合花》、宗璞的《红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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