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1.
翁伟东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3,17(1):33-37
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中以“客观真实”为证明要求具有明显局限性,确立以“法律真实”为证明要求因其现实意义、可操作价值而更具合理性。追求客观真实作为一种司法理想应是证明目标而非证明要求。而法律真实是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是具有高度盖然性的相对真实,人民法院应当据此依法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信息共享为公众分享知识产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对传统的版权业造成了凤凰涅磐般的冲击,也对著作权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利益平衡是解决这一冲突的根本方法,而促进技术进步与改善社会福利则是著作权法律制度重构的主要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3.
翁伟东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8,22(3):64-68
互联网信息共享为公众分享知识产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对传统的版权产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同时对著作权法律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利益平衡是解决这一冲突的根本方法,而促进技术进步与改善社会福利则是著作权法律制度重构的主要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