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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庆林 《华夏少年(简快作文 )》2007,(12)
学生习作的一般过程是:观察客观事物,获得感知,形成表象,经过思维的整理,产生认识,然后运用恰当的语言和形式再现出来。这个过程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这势必要求教师要树立整体意识,遵循写作的客观规律来指导学生习作。《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让学生"写自己想说的话","乐于表达,增强习作自信心",才能不断提高学生的习作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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