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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反复论述了无产阶级对待民主一般应该采取的态度。这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的利益即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无产阶级的利益高于形式上的民主制、高于形式上的民主权利的原则。今天,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打着虚伪的“民主”、“自由”的旗帜向社会主义的猖狂进攻,重温列宁这条关于民主的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原则的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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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运林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8,(1)
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再一次确认“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系统地阐发了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弄清这一阶段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对于我们搞好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建设,避免“左”右摇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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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运林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3)
根据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路线的精神,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应该同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经济与政治的相互关系看,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无疑是密切联系、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和彼此制约的。但是,这里谈的经济並不是一般的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里谈的政治也不是一般的政治,而是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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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运林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国家问题,是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国家的本质问题又是国家问题的核心。由于国家的本质和国家的形式常常是不相符的,所以国家的本质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断引起争论的问题。赵平之同志发表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丛刊1984年第二期上的论文:《关于国家理论的几个问题》,对国家的本质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是否是消亡中的国家等问题都作了很好的论述,读后颇受启发。在关于国家本质的论述中,赵文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正确的说明了管理社会的共同事务不是国家的本质,指出,“因强调国家的管理社会共同事务的职能,而否认阶级镇压的工具是国家的本质,是错误的。”但赵文又指出:“国家的本质包括脱离社会的权力和阶级镇压的工具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只有这两方面的结合,才是马克思主义完备、严密的国家本质的定义。”“只承认阶级性是国家本质,而否认脱离社会的权力也是国家的本质,是不全面的。”笔者对后一观点不敢苟同,因为这一观点实际上赋予了国家以双重的本质,因而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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