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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范围内,因刑事犯罪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赔偿,有三种程序立法模式,但以独立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刑事犯罪行为的民事赔偿问题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普遍趋势。中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给被害人带来了一定程序"便利"的同时,两种诉讼在同一程序中并列运行的内在矛盾冲突也显而易见,这既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刑事被告人的程序利益,进而影响程序正义的实现。避免这种冲突的有效途径就是将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从刑事诉讼程序中分立出来,而非彼此妥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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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题为《广东东莞尝试赔钱减刑抢劫犯赔5万获轻判死缓》的报道,引发了公众对法院根据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民事损失的情况而酌情轻判的质疑和争论。附带民事赔偿是犯罪人对其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刑法理论把犯罪人赔偿民事损失的情况界定为犯罪后的一种态度,属于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基于相关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法院根据犯罪人附带民事赔偿的情况作为其悔罪的一种事实情节而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成为普遍的司法实践。附带民事赔偿引入量刑环节,既有积极作用,也有其消极影响。为使法律适用更具权威和防止滥用量刑自由裁量权,可以将附带民事赔偿确定为法定量刑情节之一,并设置相应的程序条件予以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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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实证分析为方法 ,透过中国司法权威弱化的种种客观表现 ,剖析了导致中国司法权威弱化的原因 ,并就如何加强中国的司法权威提供了理论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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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民事答辩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以对比方法粗略考察和评价了西方主要国家的民事答辩制度,分析了中国民事答辩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其引发的诸多弊端,在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益之目标指引下,为中国民事答辩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几点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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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任务"的规定,是对前苏联刑事诉讼法立法模式的借鉴,反映着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社会政治要求。虽然冠称"任务",却更具刑事诉讼目的之性质。其内容"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价值倾向和规范功能的虚置,使得"任务"规定的修改显得非常必要。如果在现有条文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可能与其他条文的规定交叉重复,或者再次沦为"装饰性"的政治口号。因此,将其中的可取内容充实到总则的其他条文中而不设"任务"的规定,不失为一种可供选择的修改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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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施行长达十六年之久的《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订,是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发生转换的契机,也是诉讼民主得以发展的关键步骤。文章从诉讼构造的变革、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强制措施的监督、检察权的法律控制以及审判程序的完善等方面,对我国新刑事诉讼立法中的民主内涵作了剖析,为突破传统司法观念、正确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提供了理论先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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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就民事诉讼当事人事实承认的基本含义及其理解作了一般概括 ,分析了事实承认成立的构成要素 ,论证了事实承认的效力原理和允许当事人撤回其承认的合理情形 ,探讨了当事人事实承认的程序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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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国芹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2):18-20
不能因为民事诉讼问题附带于刑事诉讼过程解决就忽视民事诉讼的应有本质,一味坚持“先刑后民”原则可能阻碍被害人的利益保护。检察机关作为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难以找到法理依据。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请求赔偿的时效应该从“可以行使请求权之日”起计算。被害人所获赔偿应既包括物质损失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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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界定了刑事被害人的主体范围 ,就刑事被害人死亡或终止时权利承当和刑事被害人出庭的法律性质作了分析。涉及刑事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技术处理、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内容以及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作者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此外 ,文章还建议改革刑事被害人对公诉案件的直接起诉权 ,完善司法机关展示有关决定之理由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