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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见义勇为的民事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镇疆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5(3):128-132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见义勇为之后,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往往会遇到医疗、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见义勇为者进行法律救济。文章梳理了见义勇为的法律内涵,认为见义勇为民事法律救济同民法基本原则是相一致的,救济手段包括:见义勇为者向侵害人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向受益人行使损害补偿请求权,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以及向国家行使国家行政补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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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镇疆 《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0,18(5):59-61
在审视当前经济法课程建设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要通过教材内容的重构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来带动经济法课程建设的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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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ChatGPT的广泛运用,关于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探讨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根据ChatGPT系统与人类互动生成相应文字内容的特性,ChatGPT生成内容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问题备受争议。探讨该问题,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前提要件,即ChatGPT是否具有法律人格及其生成内容能否被认定为作品,以此确定其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文本认为,ChatGPT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在ChatGPT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对其进行保护时,应明确ChatGPT使用者作为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主体,通过加强对ChatGPT著作权主体的监管实现对其生成内容的规制,以此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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