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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我国的土地分类主要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益性质两个标准进行。按照用途,土地被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土地利益的性质,土地被分为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2002年的《土地分类》(试行)中的土地分类以服务于农业生产为主要特征,以生态功能为主的生态用地被作为"其他农用地"对待。2008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设12个一级土地利用类型,也未将生态用地作为独立的地类。为此,法律应明确公益性用地的层次,将生态用地作为独立的地类,且为层次较高的公益性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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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太福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29(6):138-139
法学论文写作能检验学习效果,能培养学生写作能力,能培养和提高法律素养.锻炼法学论文写作能力的首要一环在于培养选题能力.法学论文选题应以学术性为出发点,符合法学专业导向,以小选题为原则,以实证分析型的选题为主,同时能很好地折射出论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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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法律效力不同于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的法律效力包括要约的拘束力和要约的赋予效力。要约的拘束力指要约对要约人所产生的约束性义务,要约的赋予效力指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所产生的权利,包括要约人的撤销权和受要约人的承诺权。此外,还区分了受要约人和承诺人、要约失效与要约消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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