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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履周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
“也者”式与“者也”式是古汉语中常见的形式,但二者用法差异很大。弄清它们的用法,对阅读古书,准确理解文意,不无裨益。 一、“也者” 在“也者”式中,“也”与“者”均为语气词,属语气词的连用。我们知道,作为语气词,“也”字用于单句或复句的内部,表“顿宕”语气;“者”字用于单句或复句的内部,表“提顿”语气。二者连用,以加强“提顿”语气。 相似文献
2.
同位词组,是指具有同位关系的词组。同位词组由前后两部分组成,这前后两部分指同一个人或同一事物,而且往往有对注作用。同位词组在句子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等成分,使句子的结构严谨,表达周密,含义丰富。以上这些,在现代汉语教材和有关的文章中都已谈及,不必赘述。本文试图就同位词组的修饰语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试论“所……者”式中“者”字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履周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3)
“所·动词(或动词性词组)·者”这一结构形式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形式,我们姑且称之为“所……者”式。对这种格式中的“者”字的作用,一般的古代汉语语法论著和教材很少论及,虽有少数几家谈到它,但也只限于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吕叔湘先生所著《文言虚字》指出“者”字“具有称代作用”。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者’字指代行为的对象,‘所’字起着指示行为对象的作用。”南开大学古代汉语教研室编辑的《古代汉语读本》认为:“如果‘所’字所指代的动作行为的对象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可以用一个指示代词‘者’字代替,这时,‘所’字也只起指示作用。”尽管各家对为什么要加“者” 相似文献
4.
马履周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2)
“所”字结构是指“所”字与词或词组结合形成的造句单位。“所”字结构在文言文中使用率很高。据王克仲《关于先秦“所”字词性的调查报告》统计,在先秦21部著作中,“所”字共出现6484次,其中“所”字结构占6252例。对于“所”字的词性,历来是语法学界争论的问题之一。自《马氏文通》将“所”定为“接读代字”以来,此说颇有影响,当前持代词说的人仍大有人在;陈承泽先生在《国文法草创》中,对代词说提出了质疑,认为“所”字是“助字之含指示作用者”。陈的观点后来也为不少人所接受。对“所”字词性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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