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科学研究   1篇
  201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不合理低价游"一度引发旅游乱象,国家旅游局曾对此作出重要提示,随即引发巨大争议.要求游客对"不合理低价游"承担法律责任,本质上是要求游客有判断"不合理低价"的义务.然而,评判是否属于"不合理低价"只是游客的权利,并非游客的义务,游客也没有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的主观意图.因此,要求游客对"不合理低价游"承担法律责任,不符合基本的经济规律,也有悖基本的法理.对于游客,法律和监管部门应以谴责和引导为主,而要其承担法律责任确实于法无据.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