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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审查指南自2006年7月1日已正式生效,通过参与审查指南的修订工作,谈几点对审查指南第三部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审查”修订的浅析,仅供大家参考。一、关于保护类型(第一章第3.1.2节)修订后的审查指南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国际申请指定中国的,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指明要求获得的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两者择其一,不允许使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如果申请人未选择保护类型或者同时选择‘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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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日,最新修改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正式生效。此次细则的修改共涉及11条25款,修改的内容较多。为了广大发明人、代理人能尽快理解和掌握相关条款,权衡利弊,合理分析,正确利用新条款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特别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PCT处韩小非处长,对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的介绍和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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