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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体育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经纪人管理办法》认为,居间、行纪和代理都属于经纪的范畴。其法律地位包括代理人,这一规定似欠妥 当。考察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体育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的规定及其成因,对我国民法相关范畴进行比较分析, 立足国情,在民法范畴的基础上,将体育经纪人界定为行纪人或居间人较为科学。这样有利于明确体育经纪人的权 利义务,保护体育市场主体的利益,实现资本资源的最优化配置,维护体育经纪人市场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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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惠及全民体育文化和身体健康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力量薄弱,政府在建设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中有诸多障碍,表现为三大困境:一是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法律的缺失;二是体育领域传统行政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弊端;三是在体育公共服务存在着城乡差异、区域差异的背景下,政府如何贯彻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公平的理念.针对以上三大困境,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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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越轨社会学理论为依据,提出奥运会越轨行为的概念,对奥运会中越轨行为进行解读,研究越轨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越轨行为的发生.研究进一步分析奥运会现行越轨行为的控制机制;讨论奥运会对越轨行为控制日益严厉的情况下,越轨行为仍然产生的原因;最后,根据社会学基本认识——越轨是任何健康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对待奥运会中越轨行为的态度给出合理、客观、科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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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比较等方法,对近几年的亚洲男篮锦标赛和亚运会赛事进行分析,发现亚洲男篮格局的新变化,并对韩国男篮的衰落和西亚群雄的强势崛起原因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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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侵权中的民事法律责任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体育运动参与主体的性质、法定权利、体育侵权的特点、故意与过失要件的把握、学校体育的特殊性等方面,对体育侵权行为的危害后果进行剖析,用民事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阐释其在体育运动中的应用。同时,针对体育运动的特点,探索民法学理论对体育活动的适用性。研究认为,在行为规则的适用效力上,应当按照法律位阶来办,体育活动不能成为法律的真空,法律规定也不能机械地干涉体育的精彩性、娱乐性,特别要注意体育活动在现实生活中的重大影响和作用。从理论上确立体育参与者在体育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以及寻求权利保护的方法和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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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体有赖于我国体育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目前,我国体育法律体系暂可分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特殊人群体育、体育产业、反兴奋剂和体育纠纷解决6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调整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立法起步较晚,在调整复杂的体育法律关系时尚不够成熟、完善,目前形式和内容上均存在一定问题,部分领域纯粹依靠政策调整,法律缺位现象严重。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现状,在现行体育法律制度框架内梳理六大体育法律制度内容,明确《体育法》与体育领域法规、政策调整范围上的差异决定了其调整内容的概括性、普遍性与严谨性,不能寄希望于通过体育立法(含修法)及时、彻底地解决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所有问题。新一轮《体育法》修订既要直面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给我国体育法律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要注重调整内容的有限性与原则性,规则的具体细化可交由法规规章完成,待时机成熟再将具备条件的法规逐步上升为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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