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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物权变动所遵循的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对物权效力所具有的追及力的限制,旨在维护交易活动的动态安全,保护善意取得的合法权。一、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有的权利,承提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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