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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环境法执行协商机制的引进——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行政执法模式的新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昌梅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24(2):46-47
美国环境法执行协商机制的本质是一种合作型执法模式,其产生的原因在于法律实用主义的影响。我国环境执法的现实迫切需要环境执法方式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为协商性执法机制的引进提供了相对契合的政治环境。引进环境法执行协商机制应当坚持分地区分阶段进行;挖掘本土资源与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相统一;严格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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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昌梅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8,21(4)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无锡模式"内容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为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有利于促进中国环境法治的进步.谊种模式存在合法性不足;适用范围有限:原告范围过窄的问题.我国应该从基本法层面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予以规范,批判地吸收"无锡模式"成果,放宽原告资格的限制,成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进而构建科学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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