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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主体是国家。将义务教育定性为国家义务,其价值在于促进教育公平。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性有所缺失,既有城乡二元结构中阶层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不到位等法律以外原因,也有国家义务落实缺少法律保障的原因。为强化和实现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性,应当通过完善《义务教育法》、制定《教育经费法》、完善法律救济途径等,给落实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社会收入再分配制度等,给落实义务教育的国家义务创造社会条件。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程度和市场化进程的日益深化,我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共同体的步伐将不断加快,依法治企、依法发展的理念逐步获得企业认同,由此导致企业法务人才需求旺盛.然而,企业对法科学生的企业法务从业素养的评价并不高,法科学生在企业法务岗位就业的比例较低.高校应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中,从企业法务人才所需的素养出发,创新实践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3.
安全气候最早被应用在工程、建筑、生态等方面。自以色列学者Zohar在1980年首次提出将安全气候应用于人际组织之间,此概念开始在国外人文教育领域大放异彩。此后,安全气候在校园安全的打造中逐步被国外专家所认可。以安全气候的新理念思考校园安全、和谐及健康等问题,努力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空间,是本文探讨和研究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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